关于公布实施盂县集体建设用地及农用地基准地价的公告
为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3〕276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完成了盂县集体建设用地及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成果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晋自然资技审〔2023〕103号),并经县政府予以批准,现进行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盂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及基准地价图
2、盂县农用地基准地价及基准地价图
3、盂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盂县集体建设用地及农用地基准地价的批复》(盂政发〔2024〕39号)
盂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2日
附件3:盂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盂县集体建设用地及农用地基准地价的批复》(盂政发〔2024〕3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