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盂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合对接,衔接孟县驻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县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査、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划拨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査县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洗(选)煤厂、配煤、型牒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煤矿附属洗(选)煤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区域救援工作和县际之间应急救援合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全县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盂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合对接,衔接孟县驻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县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査、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划拨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査县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洗(选)煤厂、配煤、型牒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煤矿附属洗(选)煤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区域救援工作和县际之间应急救援合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全县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盂县应急管理局
下属包括:矿山救护队,培训中心,纠察队。
序号 | 所属单位名称 |
1 | 盂县应急管理局 |
2 | 山西省煤炭安全纠察队盂县分队 |
3 | 盂县军事化矿山救护队 |
4 | 盂县安全培训中心 |
一、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第二部分本年度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三公预算表
5、公共预算支出表
6、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7、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二、2020年盂县应急管理局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及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2165.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65.38万元。与2019年收入预算1671.60万元相比,增加493.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预算包含机构改革职能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及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2165.38万元。与2019年支出预算1671.60万元相比,增加493.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预算包含机构改革职能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0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82.75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93.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8万元、项目支出980.9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2165.38万元。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1671.6万元相比,增加493.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预算包含机构改革职能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82.75万元,主要用于对单位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的支出。卫生健康支出36.0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险。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184.3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医疗保障支出;项目支出980.99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专项资金及转移支付信息公开
本单位无专项资金及转移支付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1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14.4万元,减少1.8万元,其原因是单位车辆减少。
说明:2020年截止目前没有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没有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数,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政府采购信息
1、政府采购预算。
2020年盂县应急管理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2、政府采购计划。
2020年盂县应急管理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3、政府采购结果。
2020年盂县应急管理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盂县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0.16万元,与2019年145.37万元相比,减少85.2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资产经营中心经费预算,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房屋4813平米正常使用,在用车辆5辆。
(五)预算绩效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093.8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92.37万元,津补贴64.06万元,13月奖金24.36万元,绩效工资141.36万元,社会保障费202.6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9.06万元(以前年度欠发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60.16万元其中办公费7.81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7.5万元,工会经费5.63万元,福利费16.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车补)8.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8万元其中退休费28.1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1万元。2020年计划安排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80.99万元,其中主要用于其他应急管理支出100万元,其他煤矿安全支出880.99万元。
(六)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依据盂财预〔2020〕129号文件
六、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4、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