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8期)
近期,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乳制品、糖果制品、糕点、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等共十大类8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7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1.山西凯通优鲜商贸有限公司贰号店销售的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北冀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山西凯通优鲜商贸有限公司贰号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北冀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3.盂县田源龙泉便利店销售的芹菜,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北冀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4.盂县龙泉苑小区鑫帝便利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北冀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5.盂县新天地长诚圆食品超市销售的芹菜,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北冀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6.盂县秀水镇泽丰副食店销售的芹菜,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北冀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7.盂县秀水镇泽丰副食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北冀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8.盂县食德园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自消毒餐具(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北冀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9.盂县食德园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自消毒餐具(杯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北冀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0.盂县秀水西街小李涮锅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北冀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进行核查处置,督促企业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附件:
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