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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的公告(第二批次)

盂县人民政府 www.sxyx.gov.cn 2026-05-13 11:30 来源: 放大 正常 缩小

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按照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设立,有意愿参与盂县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具备独立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专业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评估组织。

二、遴选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均可报名。

(一)依法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具有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所需的评估场所、设施设备等。评估场地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GB/T 42195-2022)“5.1评估环境”;

(三)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督、档案管理、财务资产、会计核算等制度且符合国家规定。

(四)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

(五)评估人员应当具备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资质,熟练掌握《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及相关评估工具。具备从事老年人能力评估的从业经历,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

(六)评估单价控制在100元/人次以内;

(七)机构或评估人员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被行政处罚、未被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八)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不得承担与评估结果应用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估的相关工作,不与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对象存在股权控制、同一法定代表人等利益关联,不承接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等范围内的养老服务业务。评估机构应当恪守客观公正原则,严格执行隐私保密制度,杜绝违规操作。

除上述条件外,服务质量较高、评估经验丰富的医疗卫生机构也可纳入评估机构范围。    

三、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本次遴选只支持线下报名,有意向参加的单位,可电话咨询县民政局0353-8082436,报名时提交相应材料。请于2026年5月18日18: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盂县民政局养老办332室,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电子版PDF格式同步发送至邮箱yxmzj2436@163.com。

(二)资质审核。县民政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机构资质、团队专业能力、过往服务质量、制度建设等;评审时需提交报名材料原件核验。

(三)确定入选单位名单。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入选机构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纳入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项目服务商。

四、报名材料清单

(一)申报表(附件1);

(二)具备相应类别资质的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办理,须提交经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五)组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信用中国”信息查询情况,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以查询页面截图的方式报送):1.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3.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六)组织(企业)简介及相关业绩等证明资料;

(七)评估人员一览表及至少配置5名评估人员相关资质证明,评估人员“无犯罪证明”材料;

(八)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诚信承诺书。

(九)报名单位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如企业影响力、组织服务能力等相关材料。


  附件:  盂县老年人能力评估组织(企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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