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明确观沟、水泉、教场三处烈士陵园
进行确权登记的批复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
发文机关: 盂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12-18
标 题: 盂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观沟、水泉、教场三处烈士陵园
进行确权登记的批复
发文字号: 盂政发〔2025〕74号 发布日期: 2025-12-18
主 题 词: 烈士 陵园 确权 登记
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盂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对观沟、水泉、教场三处烈士陵园进行确权登记的请示》(县退役军人字〔2025〕10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观沟、水泉、教场三处烈士陵园确权到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
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烈士陵园保护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开发建设经营性或公益性公墓,不得从事与纪念缅怀烈士无关的商业经营活动,不得进行抵押融资、买卖等,确保烈士陵园公益属性不变。
盂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