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明确盂县里独头烈士陵园
保护级别并划定保护范围的批复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
发文机关: 盂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9-5
标 题: 盂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盂县里独头烈士陵园保护级别并划定保护范围的批复
发文字号: 盂政发〔2025〕56号 发布日期: 2025-9-5
主 题 词: 烈士 陵园 划定 保护
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局《关于明确盂县里独头烈士陵园保护级别并划定保护范围的请示》(县退役军人字〔2025〕90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确定盂县里独头烈士陵园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单位为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原则同意盂县里独头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按照盂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确保烈士陵园等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防止被非法侵占。
四、你局要依法依规抓好组织实施,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
盂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