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盂县集中供热生产运行保障专班的通知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供热保障
发文机关: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5-12-17
标 题: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盂县集中供热生产运行保障
专班的通知
发文字号: 盂政办函〔2025〕26号 发布日期:2025-12-17
主 题 词: 成立 供热 保障 专班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25年冬季集中供热各项工作,保障冬季供热安全稳定有序运行,按照全市冬季供暖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县集中供热现状和各供热主体职能,决定成立盂县集中供热生产运行保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韩秀山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张俊虎 县住建局局长
高 峰 市藏山旅游发展中心主任、县工科局局长
李锐红 县委宣传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李君毅 县能源局局长
刘继红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吕宜斌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成 员: 赵晋阳 县住建局副局长
刘达伟 县工科局副局长
陈晋成 县能源局副局长
刘洪瑞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牛彦兵 县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
李月新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李 培 秀水镇镇长
王 明 孙家庄镇镇长
韩廷锴 路家村镇镇长
李龙飞 南娄镇镇长
赵 华 县城镇社区办事处主任
郭忠志 县晋盂热力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 圳 山西裕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工作专班下设专班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张俊虎同志兼任。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关成员单位接任同志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调整。专班办公室不刻制印章,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代章。
二、职责分工
专班办公室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及时报告今冬供暖相关重要事项;对供热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设备检修等方面,联合县直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对相关乡镇和城镇办供热工作的帮扶指导。
领导组下设4个工作小组,分别是:
(一)热源运行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能源局
配合单位:县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山西裕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各供煤企业
职责:县能源局负责做好热源电厂的燃煤供应保障,督促热源电厂做好冬季供热保障工作,县交警大队负责做好运煤车辆道路运输保障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全力保障冬季热源供应持续安全稳定。
(二)运行监督管理组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工科局、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秀水镇、孙家庄镇、路家村镇、南娄镇等人民政府,城镇社区办事处
职责:县住建局对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设备检修等方面开展督导检查,督促物业企业及时开展供热设施巡检,协调解决小区内部供热问题;县市场监管局对供热企业锅炉、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监督检查;县工科局督促县晋盂热力有限公司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乡镇、城镇社区办事处在供暖期持续开展对辖区内供热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三)供暖服务及应急处置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秀水镇、孙家庄镇、路家村镇、南娄镇等人民政府,城镇社区办事处
责任企业:晋盂热力有限公司
职责:县住建局对供热质量、供热服务开展督导检查,对涉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相关乡镇、城镇社区办事处要建立社区(村)、供热企业供热网格化联动机制,开展访民问暖进小区、进农村、进家庭,及时掌握用户用热状况,随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供热企业负责一级管网、二级管网、隔压站、换热站等供热设施设备检修以及对接物业完成热用户管网冲洗、打压;储备应急保障物资,及时抢修供热设施各类故障。
(四)宣传舆情组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行政审批局、晋盂热力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秀水镇、孙家庄镇、路家村镇、南娄镇等人民政府,城镇社区办事处
职责:通过媒体宣传普及供热知识、供热法规,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强化突发事件的媒体和网络管控,加强部门协调沟通,防止对集中供热问题进行炒作;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舆情信息、12345供热登记事项“统一受理、即事即办、限时办结、回访复核”的闭环管理机制,对舆情即接即办,一般个案24小时内核实,48小时内处置完成,指导供热管理部门和相关乡镇、城镇社区办事处提高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重大舆情第一时间报县委、县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专班要实行月调度制度,专班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集中供热工作调度会议,研究协调集中供热急难愁盼问题,及时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保障集中供热平稳、高效。
(二)强化信息报送。供热期间,热力企业每周向专班办公室报送管网安全运行情况、供回水温度及客服热线受理情况;热源电厂每周报送自身运行情况;相关乡镇、城镇社区办事处每周报送本行政区域内集中供热情况。
(三)加强督导帮扶。相关乡镇、城镇社区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站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高度全力做好供热保障工作。专班办公室将通过督导帮扶、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将进行追责问责。工作专班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成立并开展工作。工作任务完成后,工作专班自行撤销。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