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结合文旅系统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工作全过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普法宣传等重点任务,为全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法治效能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核心内容,全年开展学习6次,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全覆盖 。落实“一把手”带头讲法治制度,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授党课,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形成“学法治、讲法治、用法治”的浓厚氛围。党组会议及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坚持常态化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深入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此为基础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性;将依法治理纳入党组会重要议事日程,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实现文旅项目审批、重大行政处罚等党组审议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经集体讨论决定,通过完善依法决策机制,确保各项决策科学合法。
(三)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与备案审查
一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我局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相关细则健全工作机制,在市场局指导下严格把关文件审查需求,提升审查质量;同时将其与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与备案审查相结合,通过规范审查流程,确保文件制定和重大决策合法合规、符合公平竞争要求。二是2025年“文物四普”中,为严把新发现文物认定质量关,我局召开专家论证会并将其设为法定刚性环节,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明确“专家合议签字”为决策生效要件,通过资料审阅、现场答疑、实地考察后,专家对新发现文物最终合议并在《专家论证意见书》签名。该刚性程序使文物认定“不可绕过”,规避了不当拆除、盗掘风险,节约潜在经费,为文物类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可复制的“阳泉模板”。三是我局推进“行刑衔接”向前移、往下沉,制定《违法案件移送制度》,2025年向多地相关部门移送线索4条。跨部门联动将监管缝隙化为闭环管理,整合执法资源,及时准确查处行政违法案件,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和部门工作的协调发展。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加强社会宣传,推进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不断加大监管市场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县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主动作为,积极对接,认真落实“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和“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坚决做到以上率下,指导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普法,把文旅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监管全过程,加强文旅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解读,积极推动普法“五进”工作。通过开展文化旅游文物(文博)市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等形式,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5万余份、印有文化旅游市场、广电、法制和文物保护宣传标语的宣传品9600份,让普法宣传从单向灌输变为双向互动,让法律条文活起来,营造全社会共同守护文化根脉的良好法治氛围。二是深入开展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工作。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以“净化文旅生态、根除腐败现象”为目标,排查整改明码标价、安全生产等问题10个,联合多部门开展检查2次,建立长效机制4个;通过4次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明确旅游包车“五不租”原则,整治导游强制消费、虚假宣传等行为,并约谈投诉集中的经营主体,督促规范经营、保障游客权益。在此过程中,坚持严格文明执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将执法整治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既以规范执法维护市场秩序,又通过案例警示、约谈要求等方式普及行业法规,推动文旅从业者知法守法,助力行业健康发展。三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出台制式服装标志管理、执法公示、音像记录管理等配套制度规定,要求执法人员佩戴执法记录仪且各环节音视频资料保存不少于3年,是文明执法在文旅市场监管中的具象化落地;既通过全流程留痕规范执法行为、杜绝随意执法,保障文旅企业合法权益,又以公开透明的执法方式减少监管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实现了严格执法与柔性服务的统一,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有温度、无干扰的监管,为县域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文明执法的制度根基。
(五)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开展本领域法治宣传教育
我局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开展本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执法队按计划参加市现场教学培训班、12期全省“行政执法大讲堂”及全市每月文化执法讲堂,提升监管和办案水平;我局在王炭咀会议中心召开文旅企业规范经营和服务质量提升培训会,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娱乐、艺术培训、A级旅游景区、营业性演出、旅行社及营业网点等相关企业负责人参会,特邀省级专家学者授课,有效提升了文旅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与规范经营水平;为落实文旅行业法治安全生产监管要求、提升从业人员法治素质,我局开展“安全文旅 和美盂县”主题线上培训活动,依托“小红书”平台组织全县文旅系统及文旅企业406名人员参训,聚焦安全操作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应急处置流程,法治理念等核心内容,有效增强了参训人员的安全法治责任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
(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文旅行业提供法治保障
开展专项排查,规范文旅市场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扎实推进五大专项行动。“清源”行动:源头管控斩断传播链条。紧盯有害出版物和信息的制作、印刷、流通全环节,实施源头治理攻坚。今年截至目前,共检查出版物经营单位和印刷企业3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护苗”行动:全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我局执法队走进盂县路家村镇联合学校闫家沟小学、北下庄小学以及联合盂县教育局走进孙家庄中学、盂县第三实验小学、盂县二中等4所学校,对学生使用的教材教辅、课外书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教材教辅的ISBN编号、用书内容质量以及是否存在盗版课外读物等情况,经查未发现学生使用盗版书籍情况。同时在这些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学生发放抵制不健康读物倡议书890余份,宣传品1090余份,引导学生自觉抵制盗版图书及不健康读物,有效防范非法出版物流入校园。“固边”行动:守护宗教宣传内容合规底线。我局执法队联合县委统战部前往报国寺、永清寺,开展涉宗教非法出版物专项检查,重点对寺院内部的经书存放处、阅读室区域进行细致排查,仔细核查各类宗教书籍的内容及合规性。“净网”行动:筑牢网络空间安全防线。紧盯网络主战场,强化对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的监测巡查,进行线上巡查96次。重点巡查传播淫秽色情信息、非法网络出版物等行为。“秋风”行动:规范新闻出版传播秩序。强化著作权保护,县域内,无在营网络书店。执法人员通过淘宝、京东、当当、孔夫子旧书网等各大电商平台输入关键词搜索,未发现擅自从事网络发行活动、销售侵权盗版书籍的网络出版物经营单位。经过五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
二、亮点工作:多措并举,高效化解旅游消费纠纷
严格执法,柔性执法解决群众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一是针对大汖温泉年卡投诉问题,县文旅局迅速行动、多方联动,通过明确责任、建立机制、攻坚核心问题、细化核查反馈、完善制度并开展专项检查等一系列举措,成功化解投诉,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切实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游客旅游合同解除后的退款及违约金承担问题,李女士为家人报名旅行社的云南游并预缴费用后,因突发情况无法出行要求全额退款遭拒。执法人员核查确认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相关规定,兼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平原则,耐心释法并协调双方,引导消费者理解旅行社实际损失,倡导旅行社承担社会责任,提议延期履行替代退款,旅行社同意延期行程并承担前期费用损失,李女士无需额外付费,成功挽回3780元经济损失。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制专业人才薄弱,未明确法制审核机构或岗位,源于法律专业背景人员稀缺、现有人员缺乏系统法治培训且未设置专门法制审核岗位,将导致执法合法性失防,监管与治理风险加剧;二是普法宣传精准性与创新性不足,依赖传统形式,受众覆盖不均,因文旅融合新业态监管规则不明晰,跨部门协同的权责划分及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具体执法无准确法律法规依据。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扛牢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纳入文旅工作总体规划,与业务发展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工作,全年召开研究法治会议6次以上,及时解决执法监管等关键问题。
(二)强化法治思想引领。带头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党组领学+个人自学”学习机制,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载体,全年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核心法规学习10余次,实现干部带头法治学习。
(三)规范行政决策与执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文旅项目审批、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开展合法合规审查;牵头推进联合执法,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全年共开展常规执法检查和专项行动555家次,1359人次,规范处置违法违规案件,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诉讼败诉情况。
五、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每季度开展1次专题学法,全年组织党组会学法不少于4次;建立“线上+线下”联动学习,通过法治讲堂、案例研讨等形式,实现干部职工法治培训全覆盖。
(二)全面推广“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联合抽查,能合并不分头,能提醒不处罚,能免罚不罚款,让经营者感受“无感监管”;动态调整“包容免罚清单”,对首次轻微违法且及时改正的,以批评教育代替罚款,并同步提供合规指引,帮助企业纠错成长。
(三)修订完善“三项制度”操作指引,检查全程佩戴记录仪,重大决定必经法制审核,结果24小时内网上公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行“每人每年六十学分”;统一使用“文旅执法”移动平台,现场一次录入、文书自动生成,把执法人员从重复填表中解放出来,多出的时间沉入景区、网吧、书店,树立文旅执法为民、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