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高质量转型发展,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水平发展,为盂县经济转型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确保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和宣讲教育
抓住“关键少数”,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等重要会议学法26次。县长带头落实《盂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学习的首要位置。全县干部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全年举办各类干部进修班培训班34期,其中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授课时长占总课时的20%以上。构建“第一议题领学+专题培训深学+常态自学践学”三维学习体系,推动全县党员干部深刻领悟思想伟力。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主题宣传活动,印制发放相关主题日历海报3万份。依托57次“法律八进”送法活动全面准确深入地向全县群众宣传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县政府把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审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第一责任人履职清单作为政府常务会议固定议题,2025年研究法治相关议题48次。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四个亲自”,县长亲自推动解决履职清单中的重点任务落实、难点问题破解,并由政府办持续跟踪问效。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清单制度,及时制定出台本地区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第一责任人带头依法履职、学法普法、推进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
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紧扣省级“一件事”集成服务方案,推动34个“一件事”落地见效,并通过政务服务大厅专门窗口、专人导引以及电子显示屏和线下宣传活动,显著提升改革知晓率和应用水平,全年办理“一件事”4683件,覆盖企业经营和民生服务关键领域。纠治审批服务突出问题,针对“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痛点,开展党员帮办代办、上门服务、入企服务,推行全程网办、延时办、预约办、限时办、自助办、承诺办,精简重复申请资料,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精准施策持续优化服务。探索智慧审批服务,实现企业迁移“一窗办理”“一次办好”“一日办结”,开设“个转企”绿色通道专窗,实现“个转企”准入“一链办理”,全年共办理个转企100家,建设“7×24小时”自助服务体系,在10个乡镇及政务服务大厅布置政务服务一体机。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一窗受理”改革,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推行线下“一窗通办”和标准化办件,实施“证照联办”,深化“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多业一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登记等事项办理时限压缩30%以上,约80%的审批事项实现“一网通办”,落实“交地即交证”等便民举措,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秩序。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机制,并对23个部门、13个乡镇及县城镇办事处组成成员单位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培训。2025年,配合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办对我县以县政府名义出台的文件选取48份进行了抽查,目前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对发改、工信等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抽查检查,防止政策制定机关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
(三)加强新型监管方式运用
以推动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为重点,大力推进分级分类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25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3次,累计抽查138户市场主体,匹配执法人员552人次。在分类监管方面,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按照不同风险级别确定正负面清单,对正面清单内企业原则上以非现场执法为主,减少不必要的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信用中国(山西阳泉)”使用。推动行政处罚与信用修复服务精准衔接,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和信用异议申请流程告知书“三书同达”机制,引导和帮助失信主体主动修复信用。推行智慧监管模式,我县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环保部门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开展远程监管,将有限执法资源集中投向污染重、风险高、守法意识弱的企业。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履行依法决策程序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征集全县各级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议,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工作,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全县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持续推进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过程中的参谋作用,全年协助审查各类重大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见书16份,参与行政诉讼6次,参与办理部门涉法事务24件。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后评估和清理制度,持续细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接收、审查和备案机制,确保文件制定流程规范畅通,并加强与文件起草单位的事前联系,推动各单位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治化水平。全年共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5份。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定《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梳理了县政府及政府部门涉企规范性文件,梳理出建议清理的规范性文件6件,保证了规章制度的权威统一。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法治透明水平。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对照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在盂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政务新媒体“盂县发布”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288余条,县政府网站互动栏目回复群众咨询77件,回复率100%,依申请公开12件,办结率100%,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强化县长信箱办理质效,全年办理群众诉求187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全年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03件、政协提案124件,答复办理率100%。尊重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加强应诉能力建设,全年以县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共16件,行政负责人应诉出庭率100%,并努力实现“出庭、出声、出效”,提升了诉讼化解争议的层级和效果。
切实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功能,不断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水平。对复议中发现的行政程序瑕疵制发行政执法风险提示函11份,通过直接纠错、制发意见书等方式纠错案件22件,纠错率约43.1%,有效纠正了违法行政行为,保护了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运用行政复议决定和促进和解“双轨”运行机制,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年案前调解9件,案中促成和解、调解7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统筹谋划,夯实基础。组织召开盂县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进会,制定细化了工作方案;梳理了行政执法主体45家、行政检查主体41家、涉企行政检查事项1138项,制定公示行政检查计划641条,保证了行政执法和检查主体的合法性;严格执法人员准入关口,组织执法证件申领考试及清理,注销证件64个,换证2个;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县执法主体单位的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开展11期《行政执法大讲堂》;统筹开展涉企执法走访调研,在坚持尽可能少入企扰企的前提下,协调全县各执法部门共走访企业2719家,电话访谈2083家,实地走访636家,收集意见建议102条,全面掌握了企业对改进行政执法的诉求。
全面排查,深入起底。专项整治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突出问题,通过案卷评查、深入梳理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及行政败诉案件、对接12345平台涉法投诉、广开群众企业反馈渠道等方式,结合各单位对执法风险点的自查清单,共排查出各类问题93条。其中乱检查6件、乱罚款1件、办理案件超时效8件、适用法律不准确5件、受理投诉举报不及时24件、案卷文书制作不规范43件、其他问题6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的衔接配合,专项行动期间共向县纪委移交10条问题线索,目前有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综合施策,有力纠治。召开四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反馈会,对1564条问题进行了反馈,并督促各单位整改落实;针对行政复议纠错案件中存在行政执法不作为、程序不够合法等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行政复议风险提示函10份,推动其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与法院、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解决行政执法监督与司法监督衔接不畅、信息共享不足、监督合力不够等问题,有效强化了协同整治;下发《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关问题解答》《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试行)》给各部门适用,确保行政检查程序及文书严格规范;完善制度,制定《盂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制度》《盂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涉企行政检查规范操作指南》《盂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传帮带”工作制度》等,确保整治长效长治。
专项监督,持续优化。为进一步提升整治质效,经领导批准,在专项行动结束后研究制定《盂县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并开启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突击战”行动,通过精准而全面的监督推动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持续提质增效。对全省统一部署的重点执法领域——农业农村领域执法中的关键环节开展靶向监督,对县级5个综合执法领域开展重点监督,对13个乡镇综合执法队进行现场指导、案卷评查,实施精准赋能,对其余26个执法主体开展书面监督。实地监督结束后,召开反馈会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127个执法规范化问题向23个部门及时进行逐一反馈,以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的形式,明确整改要求与时限,督促相关执法主体切实履行整改责任。全面启动扫码入企机制,牵头搭建“企静通”扫码入企小程序,完成重点监管企业名录、执法部门信息等数据录入,组织开展实操培训。
(二)践行文明执法理念
推广文明柔性执法,持续推广“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推动各行政执法机关加强行政协议、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执法手段的运用,尽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全年共适用从轻处罚62件,不予行政处罚23件,轻微不罚2件。应急管理部门探索推进“执法+服务”工作模式,事前制定执法计划、明确检查重点,事中讲解法规政策、帮助查找问题,事后指导整改方案、规范工作要求,全方位助力企业破解安全生产难题。环保部门建立“清单企业环保帮扶机制”,针对企业环保管理难点,开展法规培训、技术指导、风险预警等服务,帮助企业提升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管理能力。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继续实施好“法治惠民”工程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继续开展好法治惠民工程,进一步提升了全县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聚焦扩面提质,创新改进服务方式,进一步降低困难群众维权成本。全年共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701人次,群众满意度100%;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3件,其中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137件。在妇联、人社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个,对农民工讨薪、妇女儿童维权等案件实行优先办理。与县残联合作制定《乡村两级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改进了乡村两级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优化援助案件办理流程,推行法律援助“市域通办”,实现法律援助申请由“最多跑一次”向“就近跑一次”转变。
(二)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
完善基层服务网络,拓展线上服务渠道,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提质扩容行动,目前全县共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站点16个,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实现了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圈全覆盖,群众法律服务获得感持续提升。加强法律服务管理,深入开展法律服务管理三年行动,强化执业监管,规范执业行为,整顿行业秩序。高质量完成国资律师事务所改制工作,通过“一所一策”严谨稳妥推进,既依法依规完成了与行政机关的彻底脱钩,又妥善解决了国资处置、人员安置等关键难题,为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深化司法辅助事务合作,擦亮公证服务品牌,全年累计送达案件1011件,有效缓解了法院办案压力,获得了市中院的肯定。深化与公安、检察、法院的刑事法律援助衔接机制,全年办理刑事通知辩护案件124件,办理认罪认罚案件211件。
提升对农村农民的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优化升级“一村一法律顾问”机制,以律所、法律服务所为依托,以乡镇为单元,构建了“律所、法律服务所 + 乡镇”的紧密合作模式,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为基层群众提供了更加系统、全面的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全年共入村(社区)143人次,提供法律咨询836人次。提升村居“法律明白人”培养质效,在各乡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14场次,构建“一村(居)法律顾问+N法律明白人”格局。开展村级经济合同审查,组织全县律师对2021年以来277个村级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进行全面审查,共摸排合同7410份,审查经济合同3496份,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670条,进一步规范了村级组织合同管理,维护了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派员入驻综治中心,集中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矛盾纠纷调解、法治宣传等多项服务,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与社会综合治理资源的有效整合。推出更多公证减免费项目,对涉及民生的小额继承、赡养协议等公证事项,适当减免费用。
优化涉企法律服务。打造“法律之家”涉企法律服务品牌,聚焦工业(产业)园区、特色专业镇和重点产业,形成“三类站点”协同发力格局,构建起“重点产业有特色服务、企业集聚地有综合服务、乡镇全域有基础服务”的立体网络。运行一个月以来,共收集企业法律需求23个,处理22个,成功调解3件涉诉案件。开展了护航小微企业发展“法律托管”服务,搭建“司法局+律所+企业”三方协作平台,为新设立企业提供6个月法律服务,共签订法律托管协议26家,解决企业合同纠纷、劳动用工等法律需求20件,提出合规管理、债务追偿等建议50条,帮助企业有效提升了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万所联万会”活动,共开展入企服务活动187次,开展法治体检50次,为企业提出法律建议183条,举办法治讲座25场、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赋能大讲堂2次,推动企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依法合规经营。优化公证办理流程,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线上申请、远程视频核实等方式,提高公证办理效率。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317件,其中涉外公证136件。
(三)圆满完成“八五”普法收官
聚焦重点领域与关键节点,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500余场次,扎实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编印《法律进企业》专题读本,以“码上学法”形式,宣传民营经济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企业依法经营意识。依托企业“法律明白人”工作站,开展“法治护航特色专业镇”普法培训,有效提升专业镇企业依法经营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深入挖掘本地红色法治文化资源,结合农民丰收节、送法下乡、知识竞赛编排法治文艺节目,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机关、进广场表演宣传26场次,推动传统法律文化创新传承。对照“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开展自查与总结,顺利完成总结验收,组织开展“九五”普法规划专题调研,努力为下一阶段普法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基础。
(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深入落实“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运用“五色预警”多元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961件,化解率达100%,有效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加强基层依法用权监督,发挥村(社区)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指导各村进行信息公示公开。持续推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应用,并宣传引导群众多看、多用,最大程度发挥平台的监督作用,全年总访问量达到2036次,公示公开信息1543条。积极培育“民主法治示范村”,目前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5年,我县围绕法治盂县建设总目标,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初步形成了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依法行政与决策方面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度落实不到位,还存在目录公示较晚或不公示的情况,目录纳入的事项偏少、覆盖面不够。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落实不规范,存在应审未审现象;有的部门备案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不报备、未按时报备和消极履行审核意见的情况。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在行政执法公示上,仍有部分部门未能及时履行公开制度;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上,有的部门证据采集和保存制度不健全;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上,存在案件法制审核超期和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未达执法人员5%比例的情况;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还有部分单位未编制并推开。
(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方面
行政执法监督稍有滞后,偏重于事后监督,事前和事中两个重要环节监督力度不够。行政复议监督和保障执法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开展案后释法、错案讲评少,典型案例分析数量和质量都需继续提高。部分涉复议案件部门不能按时进行复议答复、提交证据,致使案件审理时间被压缩。
(四)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方面
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较多的服务内容为基础法律咨询和人民调解,而对公证、司法鉴定、合规指导等多元化服务供给不足,难以匹配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部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存在执业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五)法治社会建设方面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均衡,普法方式创新力度不够,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创意不足,本土法治文化资源挖掘和现代表达结合不够。社会矛盾纠纷多元排查机制不够敏锐,信息化手段应用不足。调解员队伍结构老化,应对新型、专业性纠纷的能力相对欠缺。未常态化开展商事调解工作,也未将其纳入多元解纷机制。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6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盂县。主要在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继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
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将其列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与督察重点予以推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习近平法治文选》的学习教育,推动将其列入党校课程及干部培训内容。继续实施法治铸魂工程,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化内化转化工作,以法治建设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不断开创新时代新征程法治盂县建设新局面。
(二)推动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
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做到应审必审,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监管,坚持清理工作常态化,对通过审查并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尤其是对试行或者暂行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跟踪评估,确保合法可行,切实维护法治统一。选优配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队伍,加强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签订、规范性文件出台和行政应诉等涉法事务中的参谋作用。
(三)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深刻领悟党中央、国务院延长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继续开展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持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通过自查自纠、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随机测试、征集问题线索等方式,对重点执法领域进行专项监督。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分级分类培训,继续推行“扫码入企”“企业安静期”等举措,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覆盖范围,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综合运用案卷评查、专项监督、执法统计年报等方式,对全县重点执法领域和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与法院、检察院、纪委监委的联合监督机制,开展巡察监督、专项执法检查、集中案卷评查等各类执法监督活动,形成监督合力。
(四)巩固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作用
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聚焦源头治理,通过发布风险提示函、组织专题培训、案例宣讲等方式,前移监督与服务关口,引导执法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减少因程序瑕疵、事实不清等导致的行政争议。聚焦实质化解,对具备调解基础的案件,强化案前、案中调解,提升调解成功率。对重大复杂、涉及群体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多运用公开听证审理等协调方式,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健全改革配套工作机制,推进党政合署办公机构以行政机关名义依法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五)创新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创新便民举措,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擦亮“法律之家”涉企法律服务品牌,做优小微企业“法律托管”与“法治体检”,以法治力量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继续实施法治惠民工程,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涉法“痛点”“堵点”,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满意度。推动社会多元主体参与法治建设,发挥社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律所等专业社会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为法治建设提供专业支持。优化完善管理与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与“法律明白人”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
(六)开创“九五”普法新局面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细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监督与考核机制,制定“九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完善“大普法”工作格局。深化分众化、互动式、订单式普法,加大短视频、微动漫等新媒体普法产品创作推广力度,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本地红色法治文化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挖掘阐释,推动更多本土法治文艺精品涌现。组织好“法律明白人”培养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让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七)持续深化矛盾纠纷化解
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开展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圆满完成人民调解组织换届。坚持“一所一品牌”,持续建强标杆司法所,夯实基层法治建设组织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