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盂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公 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盂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根据《政协章程》规定,经过反复酝酿,民主协商,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政协盂县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
现予公告
副主席:张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