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盂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4月18日盂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盂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朝晖所作的《盂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委2024年工作思路和布局,与党中央部署同频共振,与县委规划同心同力,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实干争先,把深根固本、创新提升作为工作重点,以优服务、强管理为抓手,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法院工作“小切口”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实干争先,奋力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努力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盂县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