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第十六条,经初步调查,我局拟对盂县烈士陵园所使用的土地权属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2025年7月5日之前)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至我局,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报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完善供地手续办理登记。
书面异议材料送达地址:盂县自然资源局415室
名称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面积 | 土地用途 | 备注 |
盂县里独头烈士 陵园 | 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山西省盂县上社镇里独头村 | 6535.27㎡ | 殡葬用地 |
附:宗地范围影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