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盂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阳泉市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以及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要求,现结合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实际,编制本部门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围绕中心工作、聚焦民生需求,持续健全机制、规范流程、拓展范围,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调整优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股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牵头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及申请办理等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流程

结合住建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体系,修订《盂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及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制度,形成“事前审查、事中管控、事后监督”的全流程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所有拟公开政务信息均经股室初审、办公室复核、分管领导终审后发布,确保公开内容合规、准确、无涉密信息。

(三)聚焦重点领域,提升公开质效

1. 深化民生领域公开:围绕群众关心的城镇化建设、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物业管理服务、农村危房改造等重点民生工作,精准发布政策文件、工作进展、成效亮点等信息6条,让群众清晰了解住建领域民生举措。

2. 规范主动公开工作:以政府网站为核心公开平台,全面落实“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要求,主动公开部门文件、公示公告、财务信息等各类信息20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部门公开文件6条,公示公开文件5条,财务信息公示5条,涉企行政检查公示2条,信息年报1条。公开内容全面覆盖机构职能、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关键领域。

3. 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规范登记、受理、补正、审核、答复、送达等全流程办理环节,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分工,提升申请办理规范化水平。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4. 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严格落实文件解读“三同时”制度(同起草、同审批、同发布),采用文字解读、PPT图文解读等群众易懂的形式,对重点政策进行全方位解读,提升政策知晓率和执行力。全年未发生相关舆情事件,政策解读回应及时有效。

(四)强化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组织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及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3次,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重点提升信息筛选、保密审查、政策解读等业务能力。清理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依托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全程公开、透明、可追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登记、发布等制度,保障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0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制度体系仍需细化:部分制度条款与住建领域具体业务结合不够紧密,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2. 公开时效性有待提升:个别民生领域动态信息收集、审核流程衔接不够顺畅,发布存在一定延迟;

3. 信息质量把控需加强:部分公开信息的文字校对、内容精准度不足,政策解读的深度和通俗性有待提升;

4. 公开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赖政府网站发布信息,新媒体平台运用不够充分,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有待优化。

(二)改进措施

1. 善制度体系: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最新工作要求,结合住建业务特点,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细化公开范围、流程和责任清单,提升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 提升公开时效:优化信息收集、审核、发布流程,建立“股室及时报送、办公室当日审核、次日发布”的工作机制,对民生热点、工作动态等时效性强的信息,做到“即生即审即公开”。

3. 强化质量管控:建立信息发布“双人校对、多级审核”制度,确保公开信息文字准确、内容规范;加强政策解读能力培训,采用案例解读、问答互动等形式,提升解读的通俗性和实用性,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4. 加强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邀请专家讲解政策法规和实操技巧,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打造专业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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