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住建局机构职能 | ||
序号 | 内设机构 | 机构职责及业务范围 |
1 | 综合办公室 | 负责与县委办、政府办联系;负责局党组、党委理论学习、资料准备和学习计划的制定和安排;参加记录局党组、党委、局务会议内容和重要决定,出文并落实督导会议议定事项,承办党组的其他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印章管理等党政日常事务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并监督落实,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督查督办重要工作事项;指导县城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人大、政协提案建议的办理工作; 负责局内外日常事务的沟通协调工作和接待工作;负责联系县机关工委和抓好本系统的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党支部、局下属各支部的党费收缴、理论学习、党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年终述职大会的召开与督导;负责本系统宣传、青年、群团工作,负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社会综合治理和扫黑除恶工作;对省委巡视、市县巡察问题整改档案的收集、整理,督导本系统内下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指示、决定的情况;负责本系统党员信息与组织关系管理、党员的监督、教育、帮扶、救助和服务工作;负责起草制定并督导落实局党建工作的年度计划和重要活动计划。负责本系统每年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的筹备和作风建设学习教育活动计划的制定;负责全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统计、鉴定、保管和消防安全工作;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管理城建档案,广泛收集、积累城市建设声像档案;对接收进室的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服务。 负责机关公务员、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本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拟定本系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从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局机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年度预算报告等;负责机关财务和资金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采购管理控制、内部审计,承担重大决策的事前审计监督;承担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防控工作;负责局年度财政预算,指导下属预算单位的年度财政预算工作和预算内资金申报拨付工作;开展系统内预算绩效考核、评估与管理;负责联系政府办专管统计副主任、县发改局、统计局、工信局及各乡镇统计站;组织协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五年)发展规划和行业技术引进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和管理本系统经济信息统计、经济分析工作;汇总上报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涉建监测指标;负责做好本系统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补考进位相关工作。 |
2 | 市场管理股 | 组织拟定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全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全县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及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负责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建设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指导管理全县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建筑节能材料、设备及制品的检测、鉴定和推广工作;指导和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程质量、劳动安全工作;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查和监督管理;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业产品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申报和推广建筑施工工法;协调建筑行业各类保险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建筑项目节能验收、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抽查验收)和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抽查、消防执法检查;参与建设工程消防事故的调查处理;汇总建设工程消防信息工作。1、负责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的建设管理;协调解决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中的相关问题;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谋划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参与全县重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建设前期工作;参与审查政府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工程项目与全县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负责项目立项审核、报批、入库和指导实施;组织拟定全县工程建设、建筑业发展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本县内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工程担保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等企业的资质管理及市场行为的诚信管理。 |
3 | 城乡建设管理股 | 组织拟定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镇、乡、村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管理全县村镇建设技术服务和标准设计、通用设计推广工作;负责贯彻村镇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重点镇的建设;指导全县村镇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村容镇貌管理和受灾地区村镇重建和大型建设项目地区的迁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承担全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协调配合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负责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指导监督推进城乡环卫工作的制度建设;负责乡村清洁设施、设备的摸底调查工作;配合乡村清洁设施、设备的采购和发放工作;负责涉农事项统计工作;承担本局负责的巩固衔接和乡村振兴工作。指导实施全县住房建设发展规划;落实国家、省、市、县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综合配套政策;组织拟定全县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和制度;指导房地产市场工作,拟定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房屋鉴定工作;拟定房地产去库存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协助查处商品房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等;指导监督全县商品房交易服务工作;负责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考核及年度信用评价工作。指导全县物业管理工作和落实全县物业企业退出机制;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备案。依照县政府投资工程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指导)科日常监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运行工作情况,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考核与评级;指导监管前期物业服务人的选聘、招标、合同签订;负责全县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服务承诺书、质价监督考核和年度信用评价工作;负责对接市住建局等上级部门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并牵头落实;牵头负责全县大型物业行动活动及宣传;负责全县城镇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
4 | 城市更新股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更新和“三旧”(旧工业区厂房、旧住宅、旧村)改造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城市更新的政策创新研究,统筹推进全县城市更新保留建筑再利用,实施我省发布《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城市历史文化建筑、街区保护,严控县城建设强度,编制全县住房建设发展规划,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逐步提高全县住房品质和居住社区设施配套水平;组织城市体检,编制城市建设详细规划、分区规划;组织制定城市更新五年实施工作方案和城市更新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拟定全县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编制城市更新地下管廊管网、地面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负责全县公园城市生态建设和城市更新顶层设计,推动绿色低碳县城建设,统筹城市空间形态、产业层次、城市品质、社区发展治理的工作指导方案,建成区规划设置一批增加城市“烟火气”的便民经营点;负责开展全县更新改造项目前期策划、可行性论证、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负责城市更新项目政策性资金的争取;负责中心城区功能优化、品质提升工作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和业务指导;负责城市更新有关可研论证、信息交流、宣传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更新信息化建设及信息、档案、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城市更新成效统计、形势分析工作;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调度考核全县的城市更新工作;拟订全县城市道路(桥梁)、城镇供水、城镇供热、城市排水、雨污分流改造、城镇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地下管线行业的建设计划、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推广应用市政行业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参与全县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方案审查,初步设计会审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等工作;参与全县城市建设项目和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工作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政府主导城市更新具体项目的推进实施工作;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重点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再生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加快布局智慧城市数字基础设施,为智慧城市发展提供支撑;指导推进城镇燃气设施改造。不断提升城市居民燃气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营水平;加强公园绿地建设。监督县城市管理事务中心对全县县城园林绿化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健全巩固绿化成果与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管护的制度,监督指导城镇古树名木保护措施,完善城市公园体系,均衡公园绿地布局,提高普惠性、公平性、共享性;监督指导市政基础设施更新、市政道路提标改造和慢行街道建设,推进老旧街巷分片分区分块专项整治。优化节点交通,打通“断头路”。推进建设改造自行车道、步行道、过街人行天桥、地下人行通道,逐步完善慢行网络系统,整治一批老旧街巷。 |
5 | 政策法规股 | 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法治建设和政法综治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地方立法有关工作及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报备工作;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及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对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动态管理,负责本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负责对本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承担本局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有关法律事务,配合相关科室做好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处罚有关工作;负责做好本系统“互联网+监管”工作;负责协调局有关股室、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收集、推送工作。1、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法治建设和政法综治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地方立法有关工作及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报备工作;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及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对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动态管理,负责本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负责对本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承担本局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有关法律事务,配合相关科室做好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处罚有关工作;负责做好本系统“互联网+监管”工作;负责协调局有关股室、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收集、推送工作。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向社会各界展示住建人积极奋进、敢于创新、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跟踪监督报道重点工作推进;负责全县公益广告审核投放工作;“两会”期间,协助人大、政协做好宣传工作; 负责多媒体综合推送信息工作;负责“爱国卫生运动”日常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检查、督促、调查研究、工作调度、资料收集整理、编发简报与县爱卫办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股室、下属各单位内部权力运行;负责对住建系统全体人员的作风纪律、值班值守、廉政建设方面及监督管理,不定时的督查,做到反馈整改;负责做好住建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工作;协助做好县城的环境污染、扬尘污染,各项施工场地的 “六个百分百”要求进行督办整改;负责对城市的市容市貌、城市建筑工地、物料堆放、环境卫生、公共设施、乱停乱放、道路运输桥梁、园林绿化,广告牌匾损坏、不整等线索及时移送县城市管理事务中心和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对县住建领域一切安全隐患、防范措施督查、督办,配合有关部门股室对施工场地、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大检查、大整治;负责对当日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做到一环扣一环、分工合作、层层把关,把局制定的各项规定和工作任务有效地圆满完成,真正起到督查督促督办的作用。1、负责协调处理县住建领域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负责做好信访人员接待、解释、临时救助建议、涉县住建行业的项目工程、拆迁、市容市貌整治、疑难案件等工作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判,负责各级层次各领域转办的各类信访案件登记、拟办、转办、处理、反馈、回复;负责做好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回复;负责县政府“13710”督办案件登记、拟办、回复;负责国家、省、市、县重大活动期间维稳值守工作;负责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随手拍”的调研、核查、处理等民生诉求工作;信访室工作人员实行“AB”角岗位制,确保信访维稳责任压实,不留信访维稳工作空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