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盂县安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降低物业服务等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5


关于盂县安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降低物业服务等级的通知

盂县安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盂县住建局接到时光新天地小区业主反映后,经现场核实,你单位存在侵占业主利益,具体问题如下:

盂县时光新天地小区金色摇篮幼儿园占用公共区域设置固定栏杆,将小区一部分公共区域围起来作为学生户外活动场地,属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占用公共区域,侵占业主利益问题。

2024年,业主通过多种方式向我局反映此问题。经调查了解,金色摇篮幼儿园在租赁商业用房时,物业公司私自同意占用公共区域,将公共区域划为商业独立空间使用。此行为程序不合法,侵占了业主利益,政府投资工程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于7月10日责令其即日起进行整改,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2024年9月3日,经政府投资工程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组织物业公司、金色摇篮幼儿园、信访人多次沟通协调,信访人坚持要求拆除公共区域设置的固定栏杆,物业公司拒不拆除。截止目前,幼儿园占用公共区域设置的固定栏杆仍未拆除。盂县安裕物业有限公司存在物业服务侵占业主利益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根据《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和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专项行动方案》(阳建房函〔2024〕106号)文件规定,于7月10日责令其即日起进行整改,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定期后仍未整改。目前盂县时光新天地小区为四级服务标准,现已重新核定物业服务等级,降为三级服务标准。

以上标准于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此服务标准盂县政府投资工程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实施动态监管,请贵单位按照要求,尽快向盂县住建局、盂县发改局重新备案并且核定收费标准。同时将重新核定后的服务标准和内容公示在小区内,接受业主的监督,为业主提供安全、舒适、优雅的居住环境。

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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