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建发〔2024〕7号
关于印发《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采购管理内控制度》的通知
各下属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采购管理内控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5月14日
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印发
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采购管理内控制度
(2024年5月14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2023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晋财购〔2022〕3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2—2023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晋财购〔2023〕4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有关采购工作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盂县住建局采购工作,建立健全廉洁、高效、务实、规范运行的采购工作机制,消除工程、服务、物资采购活动中的各种腐败现象,规避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有效地使用采购资金,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使工程、服务、物资采购工作达到公开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具备采购条件的工程、服务、物资类均按照本办法实行采购。
第三条 采购工作要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采购要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避免重复采购或不能满足需要而造成浪费。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成立县住建局采购内控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主管财务的副局长担任,其他副组长由局其他党组成员担任,成员为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和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 遵循国家、省、市、县有关采购及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贯彻物资采购有关规定,制定相关采购办法;
(二) 确定工程、服务物资采购招投标实施范围。审批重大的工程、服务、物资项目采购招标方案,询比采购控制价,执行县政府、县发改、县财政的指导价;
(三) 领导和监督采购招标工作,查处违反采购招标规定的行为;
(四) 履行其他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 局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下称局采购办),采购办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采购有关规定,协助局领导小组制定有关采购办法和相关规定;
(二)对全局各项采购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汇报采购工作情况;
(四)局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根据采购业务的需求,由内控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采购小组成员、采购方式,采购小组依据内控领导小组审批的采购方式具体实施。
第八条 建筑市场服务中心招标办配合内控领导小组及采购办对项目的招标活动进行监督。
第三章 采购申请与审批
第九条 项目采购小组依据需求提出采购计划申请。经局内控领导小组审批确定采购方式后,由项目采购小组按采购办法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第十条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依法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小组要牵头做好有关采购招投标文件手续报采购办备案。
第十一条 分散采购、建设工程采购的采购方式的划分见附表。
第十二条 采购工作必须公开透明,避免暗箱操作,对采购计划规定采购方式执行内控制度采购的工程、服务、物资要进行市场调查,货比多家,择优选购。并将择优选取的供应商报经局领导审核。
第十三条 在完成采购任务后,要将相关采购明细材料交财务报帐。财务经核对齐全、无误后方可按程序付款。
第四章 采购实施管理
第十四条 采购计划申请由局领导小组审批签字后方可开展实施采购,采购过程中需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并形成文字资料。采购完成后文字档案资料采购办、财务股均需留存。
第十五条 单位内部自行采购的项目,按第十一条规定划分,并由项目采购小组具体实施,并将文字资料报采购办。
第十六条 非自行采购的项目,由项目采购组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采购并将文字资料报采购办。
第五章 采购验收和管理
第十七条 采购办及项目采购小组对所购物资、服务共同验收,签署验收手续,并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除日常办公用品。工程项目由盂县质量安全管理中心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验收并按建设程序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 验收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配备标准、价格、数量、安装调试等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对货物、项目的合格证、保修卡和授权书等一并收取。
第十九条 物资装备出库时必须办理签领手续。固定资产要建立完善台账管理制度,实施动态管理。
第六章 采购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采购及招投标工作应自觉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采购的工程项目,完工后要由专业审计单位进行严格审计,局分管采购领导及采购办要参与整个采购过程,实施有效监督,确保采购方式、操作程序的公正和公平。
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员严禁收取回扣,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供应商的馈赠、宴请。采购人员故意避开监督和检查,擅自进行采购的,领导小组有权及时停止该项采购业务,对采购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违法乱纪行为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责任。
附表1
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序号 | 限额 | 采购类别 | 采购方式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 | 5万元以内(不含5万) | 服务 (政府分散采购) | 谁分管谁开会确定 | 提供三方预算书,由局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择优选择 | 形成会议纪要 |
2 | 10万元以内 (不含10万) | 货物、工程 (政府分散采购) | 谁分管谁开会确定 | 提供三方预算书,由局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择优选择 | 形成会议纪要 |
3 | 5万元以内(不含5万) | 建设工程 (服务类) | 谁分管谁开会确定 | 提供三方预算书,由局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择优选择 | 形成会议纪要 |
4 | 10万元以内 (不含10万) | 建设工程 (货物、工程类) | 谁分管谁开会确定 | 提供三方预算书,由局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择优选择 | 形成会议纪要 |
附表2
局(或下属单位“三重一大”会议确定)
序号 | 限额 | 采购类别 | 采购方式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 | 5万—30万 (不含30万) | 服务 (政府分散采购) | 自行采购 | 采购小组采购 | 形成会议纪要 |
2 | 10万-30万 (不含30万) | 货物 (政府分散采购) | 自行采购 | 采购小组采购 | 形成会议纪要 |
3 | 10万-60万 (不含60万) | 工程 (政府分散采购) | 自行采购 | 采购小组采购 | 形成会议纪要 |
4 | 5万-30万 (不含30万) | 建设工程 (服务类) | 自行采购 | 采购小组采购 | 形成会议纪要 |
5 | 10万-30万 (不含30万) | 建设工程 (货物类) | 自行采购 | 采购小组采购 | 形成会议纪要 |
6 | 10万-60万 (不含60万) | 建设工程 (工程类) | 自行采购 | 采购小组采购 | 形成会议纪要 |
7 | 30万-400万 (不含400万) | 货物、服务 (政府分散采购) | 非招标采购方式 | 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 | 形成过程文字资料并存档 |
8 | 60万-400万 (不含400万) | 工程 (政府分散采购) | 非招标采购方式 | 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 | 形成过程文字资料并存档 |
9 | 30万-100万 (不含100万) | 建设工程 (服务类) | 非招标采购方式 | 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 | 形成过程文字资料并存档 |
10 | 30万-200万 (不含200万) | 建设工程 (货物类) | 非招标采购方式 | 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 | 形成过程文字资料并存档 |
11 | 60万-400万 (不含400万) | 建设工程 (工程类) | 非招标采购方式 | 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 | 形成过程文字资料并存档 |
12 | 400万以上 (含400万) | 工程、服务、货物 (政府分散采购) | 公开招标 | 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 | 形成过程文字资料并存档 |
13 | 100万以上 (含100万) | 建设工程 (服务类) | 公开招标 | 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 | 形成过程文字资料并存档 |
14 | 200万以上 (含200万) | 建设工程 (货物类) | 公开招标 | 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 | 形成过程文字资料并存档 |
15 | 400万以上 (含400万) | 建设工程 (工程类) | 公开招标 | 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 | 形成过程文字资料并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