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4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8

各单位:

党报党刊是宣传党的思想、传递党的声音,引领事业发展的重要平台,是党中央指导全党全国工作的重要思想舆论阵地。近年来,全局各单位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报刊发行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山西日报》和《前进》杂志等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持续深入开展违规发行专项治理取得积极成效,报刊发行秩序总体平稳有序。为做好2024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严格规范报刊发行秩序,根据2024年度全省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会议精神、《关于做好2024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通知》(晋宣新电〔2023〕78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通知》(阳宣通字〔2023〕13号)和《中共盂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严格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的通知》(盂办字〔2023〕16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意义。面对信息海量、思想多元、价值多样的互联网时代,以党报党刊为代表的主流媒体更能发挥“风向标”“压舱石”作用、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领导、亲自部署,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抓好具体实施,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各单位要大力推广将《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和《山西日报》《前进》杂志、《阳泉日报》作为公共文化产品予以订购的做法,结合实际推动重点党报党刊部分统一订阅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按照中央要求,各单位要拿出一定数量党费,支持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和《山西日报》《前进》杂志、《阳泉日报》等党报党刊。

二、压实工作责任,落实订阅任务。局属企事业7家单位要按照订阅范围,落实订阅要求。局机关带头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山西日报》《前进》杂志和《阳泉日报》。各党委(党组 ) 要把《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山西日报》《前进》杂志和《阳泉日报》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资料,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阅读学习,推动形成订、学、用的良性互动机制。

三、严肃执纪问责。各单位要对管理范围内的报刊发行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报刊依规发行、经营预算等情况的审计监督。对违反规定的有关当事人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处理,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广泛宣传严禁报刊搭车摊派、违规发行的有关规定,对查处的违法违规发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各单位要在2023年12月底完成2024年度党报党刊征订工作。

盂县住建局

2023年12月15日


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