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我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拟订全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
(2、)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在住房保障,廉租住房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县有关廉租住房资金的安排,组织实施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任务,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拟定适合县情的住房制度改革的综合配套政策,并监督实施。
(4、)承担建立全县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贯彻实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全国统一经济定额。组织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全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经济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全县工程造价信息。
(5、)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房地产市场监管的相关政策,指导全县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本县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指导全县物业管理工作。
(6、)承担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拟定全县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工程咨询,市政公用行业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参与全县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建设前期工作,组织管理全县重点工程建设,组织全县限额以上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建设工业产品的市场准入、准用管理工作。
(7、)承担指导全县城市建设的责任,指导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全县供气供热城市道路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城市防洪的有关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指导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市监察工作,负责制,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的使用,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各级风景名胜区及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8、)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全县小城镇,村庄基础设施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全县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县重点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工作。
(9、)承担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全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全县建筑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制定全县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工作。
(10、)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全县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推进城镇减排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11、) 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行业引进利用外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
(12、)承担上级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政府赋予的有关事项。
(13、)参与对全县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监督、管理。
(14、)承担城镇管理监察执法的职能
(15、)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县住建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心和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抓好各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及重大决策部署,实现贯彻工作不断取得突破。2020年我们将继续以城乡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为抓手,全力做好我局承担的各项工作,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要切实办好民生工程。更进一步的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加强农村改厕、垃圾处理及其管护的后续工作。
二要快速推进重点工作。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道路绿化工程。
三要全面突出亮点工作。提高为民服务能力,提供全面准确的政务信息,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机制。
四要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思想教育放在第一位,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盂县住建局由(本级)组成,不含下属单位。
序号 | 所属单位名称 |
1 | 盂县住建局 |
二、2020年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及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12127.86万元,比2019年增加3468.16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主要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上调、及工程项目增多,致使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及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12127.86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3468.16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主要增加原因是工程项目增多,致使支出预算增加。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87.02万元、政府性基金3590.84万元,上年结余250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16.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38万元,项目支出11544.6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1.2020年基本支出583.17万元,比2019年减少9.6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而减少。
2.2020年项目支出11544.7万元,比2019年增加3477.7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590.84万元,比2019年增加1740.2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增加。
三、专项资金及转移支付信息公开
专项资金已列入信息公开重点内容,现通过财政预决算信息平台予以公开。
1、专项资金名称:农村危房改造
设立依据:山西省住建厅《关于对农村危房改造底数进行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晋建村函〔2018〕1590号)
预算安排:2.94万元
预算绩效:完成计划危改任务,确保群众住房安全
2、专项资金名称:香河冰水空间ppp项目资,
设立依据:根据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53号文件
预算安排:本金1360万元 ,
预算绩效:效果美化环境
3、专项资金名称:金龙西街休闲建设项目工程
设立依据:根据县政【2015】4号常务会议纪要安排对金龙西
街休闲工程进行建设。
预算安排:96万元
预算绩效:提高市民生活质量。
4、专项资金名称: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维护、管理
设立依据:根据盂县人民专题会议纪要(2019)26号阳人防字(2019)32号阳人防字(2019)38号阳人防字(2019)40号阳人防字(2019)45号盂建便(2019)147号盂建便(2019)159号盂建便(2019)162号阳人防字(2019)44号阳人防字(2019)41号阳人防字(2019)13号阳人防涵(2019)8号
预算安排:800万元
预算绩效:战时防空扛毁,平时防震抗灾,减少居民伤亡和国家财产损失。
5、专项资金名称:集中供热锅炉改造及环保提标改造工程建设费用
设立依据:根据盂建便【2020】5号文件政府安排
预算安排:2000万元
预算绩效:提升居民供暖需求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3.6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车辆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盂县住建局机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55万元,与2019年预算18.55万元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与退休人员数量一致。
(三)政府采购信息
2020年盂县住建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 车辆情况
2020年公务用车2辆
2.房屋情况:办公用房为占用所属单位资产,办公地址:和平路28号,办公面积4239.8平方米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财政批复本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的项目有5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287.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3590.84万元。
2.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明确预算绩效管理职能,领导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出批示或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积极推进工作情况,执行情况良好。
3.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人民防空及工作经费项目资金总额800万元项目设立依据:根据盂县人民专题会议纪要(2019)26号阳人防字(2019)32号阳人防字(2019)38号阳人防字(2019)40号阳人防字(2019)45号盂建便(2019)147号盂建便(2019)159号盂建便(2019)162号阳人防字(2019)44号阳人防字(2019)41号阳人防字(2019)13号阳人防涵(2019)8号预期目标及效果提高市民防空安全意识
2.城北热源厂联网工程建设贷款本金1180万元项目支出内容及测算依据固定资产借款本金项目申请原因(立项依据、可行性、必要性)固定资产借款合同14032022-2015年盂县字0002号项目预期目标及效果归还借款本金。
3.集中供热锅炉改造及环保提标改造工程建设费用2000万元,根据盂建便【2020】5号文件政府安排对县城集中供热锅炉进行锅炉改造。效果提升居民供暖需求。
4. 金龙西街和秀水东街供热主管网铺设工程欠款600万元,根据政府安排进行金龙西街和秀水东街供热主管网铺设,使居民生活质量提高。
5. 香河冰水空间ppp项目资本金1360万元 ,根据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53号文件,由我局承建香河冰水空间ppp项目,效果美化环境。
6. 金龙西街改造工程500万元,根据政府安排金龙西街为本年
重点工程,效果提升市民出行便利。
7. 西烟镇、南娄镇污水处理站建设100万元根据政府安排盂发改
发(2019)90号,生活污水得到合理治理、净化环境
8. 城市公厕建设350万元,按照县政府安排新建城市公共厕所,
效果提高居民生活卫生条件。
9. 金龙西街休闲建设项目工程40万元及56万元,根据县政【2015】
4号常务会议纪要安排对金龙西街休闲工程进行建设,效果提高市民生活质量。
10. 农村保洁员工资345万元,根据县乡清洁工程领导组研究决定
安排乡村保洁员工资按农业人口14.4元/年标准发放。
11. 传统村落保护30万元,3个新批传统村落保护项目,依据为《山
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和2019年中央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晋建村函[2018]1650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和2019年中央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晋建村函[2018]1650号完成规划编制,申领中央资金,做好3个传统村落的保护
13.盂县金龙东街、藏山北路绿地安装防护栏经费50万元设立依据:金龙街藏山北路中间绿带行人随意穿行绿化带植被损坏严重,预算绩效:巩固绿化成果进一步美化街道
14.新增消火栓费用经费30万元,设立依据:根据盂消【2019】35号关于维修和新建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鹤的函,预算绩效:保障灭火救援行动顺利开展
15.西烟镇、南娄镇污水处理站建设经费100万元设立依据:盂发改发(2019)90号,预算绩效:生活污水得到合理治理、净化环境、改善了人居环境。
16.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置费100万元,设立依据:盂发改发(2019)90号安排建设西烟镇、南娄镇生活污水处理站
17.污水处理费手续费经费20万元,设立依据:根据盂政发【2005】27号文件《盂县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调整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应按照征收额的5%向代收企业返还手续费预算绩效:全年污水处理费已上交财政。
18.温池水源地护坝修复工程86.18万元,设立依据:2016年洪水导致温池水源地温河北岸长约500米、深4米的河坝被冲毁,同时对周边4眼深井、泵房及其附属设施造成不同程度的损毁。为保证县城的正常供水和老百姓的饮水安全,进行了修复重建。预算绩效:有效保证县城的正常供水和老百姓的饮水安全。
19.退役士兵王保华、李晓亭待岗期间生活费经费13.14万元,设立依据:因接受单位原因导致城镇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导致期间生活费,盂建便字[2019]157号、盂建便字[2019]158号共计131409.6元,预算绩效:按照要求解决问题
20.四兴道水资源补偿费11万元设立依据:根据2009年6月9日县政府《关于县城集中供水在兴道水源采水协调会》的会议精神,由县财政每年预算列支11万元,用于东兴道、南兴道、北兴道、中兴道四村水资源补偿。预算安排:为保证县城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转,同时保证兴道水资源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2009年6月9日县政府《关于县城集中供水在兴道水源采水协调会》的会议精神,由县财政每年预算列支11万元,用于东兴道、南兴道、北兴道、中兴道四村水资源补偿,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绩效:有效保证县城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转,同时保证兴道水资源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1.整顿房地产建筑市场项目资金总额10万元,来源:财政资金项目支出内容及测算依据整顿房地产建筑市场所需各项经费项目申请原因(立项依据、可行性、必要性)承担规范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我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拟订全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项目预期目标及效果规范全县房地产建筑市场管理秩序
24.韩丽军救助款项目资金总额3万元,来源:财政资金项目支出内容及测算依据建筑公司韩丽军政府救助款项目申请原因(立项依据、可行性、必要性)盂建便字[2018]187号工伤救助协议项目预期目标及效果维护社会稳定。
25.工作经费10万元项目支出内容及测算依据单位正常运转项目申请原因(立项依据、可行性、必要性)单位正常运转项目预期目标及效果保障单位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6、城市建档工作经费项目资金总额及来源项目资金总额5万元,来源:财政资金项目支出内容及测算依据设置城建档案室配备管理人员项目申请原因管理各项公民用建设档案项目预期目标及效果保障各项工程档案完整。
27.盂县县城秀水西街和香河南路改造工程182.84万元项目支出内容及测算依据盂县县城秀水西街香河南路改造工程费用项目申请原因(立项依据、可行性、必要性)盂发改发【2014】71号项目预期目标及效果.
29.书香广场工程欠款137.09万元支出内容及测算书香广场工程欠款申请原因香广场工程欠款预期目标及效果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30、整改2013-2015年农村双翁漏斗式无害化厕所28.6万元项目支出内容及测算整改2013-2015年农村双翁漏斗式无害化厕所项目申请原因(立项依据、可行性、必要性)政府安排项目预期目标及效果村民生活质量提高。
31、县城主要路段宣传广告牌匾更换费用120.44万元,按照二青会领导安排部署,对盂县东至阳泉北站路灯杆宣传牌进行更换,并对二青火炬传递路线进行布置,提高市民生活质量。
32、孙家庄镇乌玉李家谷大院传统村落保护资金晋财农改[2017]1号1500万及45万元根据晋财建【2017】15号及晋财农改[2017]1号文件下达农村节能减排孙家庄镇乌玉李家谷大院传统村落保护资金,效果;保护孙家庄镇乌玉李家谷大院传统村落。
33、市政园林环卫工程建设费用300万元,根据政府安排,我局2019年完成10座公共新建改建、东关街等县城主次干道维修改造、水神山南路游园建设等项目,效果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34、县域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线规划编制工作30万元,按照山西省住房厅《关于做好县域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除秀水镇外的其他7个建制均开展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效果污水得到更好的处理。
35、金龙大街管护27万元项目支出内容及测算依据金龙大街维护和管理项目申请原因(立项依据、可行性、必要性)承担金龙大街管护职能项目预期目标及效果提高城市环境。
36、人民广场、香河及滨河路管护费20万元项目支出内容及测算依据人民广场、香河及滨河路日常维护检查检修费用项目申请原因(立项依据、可行性、必要性)承担人民广场、香河及滨河路管护的职能项目预期目标及效果确保设施完好安全。
37、洒水车经费15万元项目支出内容及测算依据承担50万平米的绿地浇水任务主要街道洒水工作项目申请原因(立项依据、可行性、必要性)承担县城洒水职能项目预期目标及效果提高城市环境
38、县城公共绿地养护50万元项目支出内容及测算依据县城公共绿地和道路绿地50万平米内短缺苗木补植补栽项目申请原因(立项依据、可行性、必要性)县城公共绿地和道路绿地因自然死亡或人为毁损需要补植补栽项目预期目标及效果保持绿地原有效果
39、园林绿化200万元项目支出内容及测算依据县城管护绿地的修剪浇水,病虫害防治、拔草保洁等项目申请原因(立项依据、可行性、必要性)承担县城绿化职能项目预期目标及效果提高居民生活环境。
40、城市防汛10万元项目支出内容及测算依据城市雨水管网27.7公里污水管网6.67公里项目申请原因(立项依据、可行性、必要性)承担城市防汛职能项目预期目标及效果城市管网排水排污畅通。
41、金龙广场管护10万元项目支出内容及测算依据维护及维修金龙广场设施等费用项目申请原因(立项依据、可行性、必要性)我局承担金龙广场管护职能项目预期目标及效果保障设施的完整。
42、市政维护及街道补修150万元项目支出内容及测算依据城市道路雨水污水管网桥梁维护维修,组织施工技术人员现场测量。项目申请原因(立项依据、可行性、必要性)城市道路正常维护维修项目预期目标及效果达到城市道路标准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43、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及人员运行经费70万元项目支出内容及测算依据1、人员及办公经费10万元。2、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费60万元。3、专项维修20万元。入住1400户管理面积9万平米。项目申请原因(立项依据、可行性、必要性)我局承担保障性住房管理的职能项目预期目标及效果完成中央省市下达的各项保障性住房管理目标
44、高速盂县南景观绿化提升工程49.35万元,根据政府安排进行高速盂县南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效果美化市民环境。
45、水神山南路游园工程50万元,根据政府安排水神山南路游园工程,效果提升居民生活环境。
46、文化中心广场路400万元及文化中心广场路工程(拖欠民营企业)37.12万元项目支出内容及测算依据文化中心广场前期费用及工程款项目申请原因(立项依据、可行性、必要性)盂发改发【2016】70号项目预期目标及效果提高市民整体素质。
47、北关核桃园管护50万元,按照县政府安排我局对北关核桃园管理维护,效果对北关核桃园进行有效的管理维护使其不受破坏。
48、北关核桃园休闲健身步道建设100万元,按照县政府【2016】2号县长办公室会议纪要安排建设北关核桃园休闲健身步道,效果提高居民生活娱乐条件。
49、金龙东街前期费用100万元,按照3.18日县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安排对金龙东街进行改造,效果提高市民出行便利。
50、盂县金龙东街、藏山北路绿地安装防护栏50万元,为保护盂县金龙东街、藏山北路绿地不受破坏特安装防护栏进行保护。效果对公共绿地进行保护,减少损坏。
(六)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预算公开管理文件:依据《盂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预算公开的通知》(盂财办〔2020〕125号)文件公开预算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县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6.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7.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8.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9.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0.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11.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1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五、2020年盂县住建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