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应急管理局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09365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6-06-15 | |
| 标 题: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6-08-31 | |
| 主 题 词: | 是否有效: | 有效 | |
| 失效日期: | |||
盂地煤安发〔2026〕22号
各煤矿主体企业、各煤矿:
2026年5月22日,山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极为深刻。我县煤矿今年瓦斯和一氧化碳报警有上升趋势,暴露出煤矿在通风、瓦斯防治、防灭火管理、瓦斯超限应急处置等方面存在短板和不足。为彻底扭转全县煤矿瓦斯、一氧化碳超限报警和瓦斯涉险事故多发频发态势,切实提升煤矿现场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县局在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瓦斯和一氧化碳超限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2026〕53号)基础上,决定从即日起深入开展全县煤矿防范瓦斯和一氧化碳超限专项整治,下功夫处理、解决煤矿在通风、瓦斯、防灭火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实现煤矿瓦斯“零超限”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持续开展全县煤矿瓦斯和一氧化碳超限专项整治,解决全县煤矿瓦斯防治、防灭火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不足,不断夯实煤矿瓦斯防治基础,提升煤矿瓦斯防治水平,坚决防范遏制煤矿瓦斯事故发生,促进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机构:
组 长:韩秀山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贾庭志 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韩新文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通风安全监督管理股、监管专员组、
监测监控信息中心、行政执法队、
政府专家组专家等组成
三、整治重点内容
(一)瓦斯防治制度机制建设方面。是否建立健全瓦斯防治制度并严格落实;是否按照规定设置瓦斯防治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健全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配齐配全通风、抽采、防突、安全监控等技术管理人员。
(二)瓦斯灾害治理方面。瓦斯灾害治理工程是否与采掘工程同部署、同实施,是否实现抽掘采平衡;矿井、采区是否进行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突出矿井是否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区域防突效果检验是否真实可靠;高突矿井瓦斯抽采模式是否与瓦斯涌出量相匹配,是否实现分源抽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抽采达标评判,抽采达标评判结论是否真实;抽采钻孔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钻孔深度、密度、角度等参数是否达标,封孔质量是否合格;抽采系统能力是否满足瓦斯抽采需求、运行是否稳定可靠,抽采泵、管路等设备设施是否完好,运行是否稳定;是否对瓦斯抽采效果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抽采方案。
(三)采掘、供电管理方面。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采掘作业计划组织施工,采掘工作面布置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设计要求;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巷道擅自贯通等违法违规行为;采掘工作面推进速度是否与瓦斯抽采、防突措施效果相匹配,是否存在盲目抢进度、赶工期现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是否结合实际针对瓦斯和一氧化碳治理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是否加强采掘工作面现场管理,严禁空顶作业,是否及时处理采掘工作面片帮、冒顶等隐患,防止因顶板事故引发瓦斯异常涌出;是否实现“双回路”供电;是否开展应急电源建设工作。
(四)防灭火方面。是否按规定开展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鉴定;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矿井是否按照《煤矿防灭火细则》编制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并采取综合预防煤层发火的措施;是否建立健全防灭火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是否按规定开展自然发火预测预报;是否按照《煤矿防灭火细则》要求采取了注浆、注惰性气体、喷洒阻化剂等防灭火技术手段;是否按要求配备足够的防灭火设备和材料;是否对采空区、废弃巷道等重点区域采取有效的防灭火管控措施;是否加强对井下动火作业的管理,是否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是否对井下使用的输送带、电缆、风筒布抽样进行阻燃抗静电性能检测。
(五)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管理方面。安全监测监控人员是否充足,值班值守制度是否建立;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使用运维管理的专职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及运维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是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设置井下各地点甲烷传感器的报警值、断电值和复电值,断电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规范设置采掘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名称;是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开展并及时上报甲烷和一氧化碳传感器的标校工作;是否存在甲烷和一氧化碳传感器标校操作不规范造成误报警;甲烷和一氧化碳传感器是否存在超期使用的问题;突出矿井是否实现井下激光全量程甲烷传感器全覆盖;高瓦斯矿井是否制订计划年底井下激光全量程甲烷传感器全覆盖;是否存在使用数据拦截屏蔽软件隐瞒超限报警;是否存在取消传感器报警值规避超限报警;是否存在虚接传感器信号线造成传感器失效:是否存在假借传感器故障等原因隐瞒真实超限报警的问题。
(六)超限报警接警处置方面。是否成立监测预警处置机构,是否明确机构所含部门、人员及各自职责;是否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报警处置机制、有关处置工作制度和责任制;是否编制针对不同地点、不同报警信息的超限报警应急处置预案;是否编制并下传电停风专项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建立健全超限报警的分行研判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瓦斯、一氧化碳变化趋势预警制度;值机人员是否能够熟练掌握所使用安全监控系统的基本操作方法及各项功能、是否具备处理安全监控系统软件常规故障的能力,是否具备准确理解并填报井下现场人员反馈的超限报警原因及处置措施的能力、是否掌握并严格执行本单位制定各项超限报警处置制度、应急处置预案等;监测预警处置机构所含部门及人员是否明确了解各自的职责及分工,是否能够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监测预警处置制度配合安全监控系统值机人员做好报警核查及应急处置工作。是否建立完整的瓦斯超限应急处置流程,时间、地点、人物、相关数据、关键环节、是否撤人等记录是否完整。
四、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全覆盖检查、长效运行三个阶段,各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煤矿及上级企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7月15日,按照文件中所列的专项治理内容,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本年度每起瓦斯和一氧化碳超限报警进行原因分析,加强源头治理,制定防范瓦斯、一氧化碳超限的针对性措施:针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逐条制定从源头管控和治理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及整改要求。对自查阶段主动排查整改问题,县局核查时依法从轻或免于处罚。
(二)全覆盖检查阶段。7月16日至12月20日为全覆盖核查阶段,县应急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及专家,以整治6方面内容为抓手,从人员组织、制度建设、作业操作规程、相关检测评估报告、现场作业场所等方面,对本次专项整治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期间发现存在安全监控系统数据造假、瓦斯基本参数测定造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三)长效运行阶段。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后,相关整治内容将作为持续开展煤矿安全监管过程中的重点检查内容,以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推动瓦斯治理常态化、长效化。
五、有关工作要求
各煤矿及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抓、亲自抓,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好本次工作,切实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在制度、操作规程、设备、人员等方面查找原因从源头上解决全县煤矿瓦斯和一氧化碳超限数量长期居高不下的“顽瘴痼疾”。
盂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