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应急管理局

盂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逢查必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7

机关各有关股室、五人小组、应急管理片区,执法大队:

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饱含的深厚为民情怀,坚定自觉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作为应急管理的根本价值遵循,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安全问题,全面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我局决定组织开展“逢查必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了延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部署,强本固基,为民办实事机关各有关股室、五人小组、应急管理片区、执法大队,在日常监管、执法检查、节假日巡查等工作中要坚持从人民立场、人民利益出发,抓住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环节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加强对一线从业人员的关怀,与企业一线从业人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充分了解一线从业人员的心理状态针对性指导帮扶,扎实提高人员素质,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谈话方式

每次巡查检查中随机选择1~3名不同岗位的从业人员谈心谈话。谈话时要注意谈话时间、地点及场景选择,把握谈话技巧营造融洽的沟通氛围,对不同工种、不同性格的谈话对象要采取不同的谈话策略。要对谈话内容保密,以免影响谈话对象之后的工作。

三、谈话对象

以下几类人员作为“逢查必谈”对象:

1.厂矿长、经理、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人员;

2.厂矿分管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员等安全管理人员;

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4.一线从业人员和有习惯性违章行为的人员、事故整改负责人、情绪不好有思想负担的人员和勇于对安全提意见建议的人员;

5.新进厂上岗人员。

四、谈话内容

1.了解谈话对象的家庭和生活状况,近期是否存在生活困难,家庭是否存在影响其心理状态的不安定因素。

2.是否存在侥幸心理、冒险心理、麻痹心理、逆反心理等各种心理障碍,对安全管理提醒不予以重视、我行我素等现象。

3.是否存在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缺乏,不能正确地认识事故隐患的现象。

4.是否存在虽然知道违章要受处罚,并知道严格的安全管理是在保障自己的安全,但处罚所涉及的经济利益比安全生产所带来的利益更直接,心存侥幸,故意违章的现象。

5.是否存在安全员与企业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一线操作工人之间认识上不统一,安全管理工作执行困难等现象。

6.是否召开或参加班前会,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告知班组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风险点、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做好技术交底。

7.班组长是否落实自身安全生产责任制,掌握班组所有人员的安全培训及持证情况和风险点,加强班组安全培训,督促班组人员熟知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是否定期对班组作业区域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做好隐患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对于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是否督促班组人员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制止“三违”行为。

8.岗位员工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是否参加安全学习及安全培训,熟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熟知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是否熟悉本岗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熟练掌握应急逃生知识;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五、工作要求

机关各有关股室、五人小组、应急管理片区、执法队,要形成一个工作规范,通过谈心谈话,突出做好群众身边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每周要回顾总结谈心谈话内容,从中发现问题,列出台账,并提出针对性措施,解决问题,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凝聚全员重视安全、关心安全、支持安全的强大合力,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人事教育股每月要收集汇总谈心谈话内容,督促指导各有关股室、五人小组、应急管理片区做好“逢查必谈”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盂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