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应急管理局

盂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8

各股室、站、组、下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量,现将《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盂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2日       


盂县应急管理局

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制度

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量,依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评估原则

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严谨、专业规范、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评估范围

本单位制定出台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以下统称政策措施),本单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情况。

三、评估内容

出台的政策措施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如违反标准,提出调整建议;

出台的政策措施是否符合适用例外条例规定,如不符合,提出调整建议;

政策措施出台后对市场竞争状况的影响,是否产生新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如产生,提出调整建议;

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情况对政策措施实施的影响;

增量政策措施审查情况;

存量政策措施清理情况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成效、存在问题、经验做法等,包括组织领导、机制建设、工作落实、工作质量以及学习培训宣传等;

利害相关人、社会公众以及新闻媒体对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的评价和意见建议等;

其他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的内容。

四、评估方式

政策法规股牵头,各股室抽调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事项进行评估,分类分步定期开展,形成评估报告。根据实际需要,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委托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五、评估成果

评估成果作为本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评价制度实施成效、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