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应急管理局

盂安办发〔2025〕30号
各乡镇安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遵守交通法规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向各单位及所属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以身作则,争做文明交通践行者
规范停车、依规使用“一盔一带”,关乎生命,体现文明。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规范停车、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动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正确使用安全带是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和死亡的重要保障,积极引导干部职工从思想上高度认同,从行动上自觉遵守,将“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理念内化于心,切实筑牢安全出行思想防线。
二、示范引领,当好安全出行排头兵
各单位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上下班通勤、公务出行、家庭出行等各类场景中自觉将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置,不占用人行道和消防通道,坚决抵制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养成主动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良好出行习惯。通过自身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家人、同事、朋友等身边人共同践行安全出行理念,让文明规范停车成为社会风尚,使用“一盔一带”形成出行本能,不断营造人人讲安全、处处守秩序的良好氛围。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带头落实各项交通安全要求,树立良好形象,作出守法示范。
三、广泛宣传,弘扬文明交通正能量
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内部网站、宣传栏、工作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将规范停车秩序、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引向深入。通过组织专题学习、案例警示、互动交流等形式,帮助干部职工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应急技能。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和宣传教育活动,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使文明安全出行理念深入人心、蔚然成风。
四、健全机制,筑牢安全出行防护墙
各单位应结合实际,逐步完善干部职工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对公务用车驾驶员和通勤车辆的安全管理,重点针对职工规范停车、系安全带及佩戴安全头盔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如发现相关问题,要通过温馨提示、个别沟通等方式及时引导纠正,必要时可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开展联合宣传引导,共同维护良好出行习惯。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不容忽视。让我们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出发,共同营造文明、安全、有序、和谐的城市停车环境,自觉践行“一盔一带”的文明出行理念,用一份谨慎与责任,守护自己与他人的平安。
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