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名词解释
1、依申请公开:本指南所称“依申请公开”,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递交申请要求获取政府信息的行为。
2、依申请公开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行政机关提供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可参阅本局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负责对信息进行任何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依申请公开操作流程
(一)申请者须认真填写《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可在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改革股获取,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当面或者通过信函方式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二)如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受理申请的政务改革股有权要求申请者作出补充或更正。
(三)对于可公开的信息,政务改革股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当场不能答复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期答复的应当予以说明,延期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如申请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必须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因征求意见而延期答复的时间,不计入上述时间范围内。
(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政务改革股提供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予以更正。
(五)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不收费。
(六)本机关不受理电话或网上提出的申请,但申请者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信息。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办公室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有关信息
(一)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公开改革股。
(二)办公地点:盂县金龙西街019号。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1-8090030;
邮政编码:045100。
附件:
1.《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 名 |
|
工作单位 |
|
|
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地址 |
|
|||||
电子邮箱 |
|
|||||
法人/ 其它 组织 |
名 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联系人姓名 |
|
|||
联系人电话 |
|
传 真 |
|
|||
联系地址 |
|
|||||
电子邮箱 |
|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
所 需 信 息 情况 |
所需信息 的内容描述 |
|
||||
所需信息 的用途 |
|
|||||
信息的获取方式(可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
||||||
申请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说明:申请人请完整填写《申请表》,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当面或者通过信函方式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办公地址:盂县金龙西街019号;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1-8090030;邮政编码:04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