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医疗卫生机构、县医疗集团、各学校、各幼儿园:
根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托幼机构、幼儿园和学校的传染病防控,特别是水痘、流感、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及手足口病、轮状病毒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学校和托幼机构人群密集、易造成传染病的爆发和流行。为加强我县托幼机构、幼儿园和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降低校园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维护师生健康,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结合我县传染病防控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管理辖区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会同教育部门管理辖区幼儿园、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督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接种单位及时为预防接种证查验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二)教育科技局。负责对幼儿园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督促辖区幼儿园和学校完成预防接种证查验相关工作。将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对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考核内容,并定期组织开展监督和考核,协助县卫体局落实相关培训,确保托幼机构和学校按要求参训。
(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接种单位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和补证、补种以及预防接种证查验资料的收集和报告。
(四)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当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组织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并督促及时完成疫苗补种,并对补种情况进行复查;按要求进行查验工作数据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向学生及家长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和预防接种相关知识。
(五)接种单位。接种单位负责收集辖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基本信息,为辖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提供预防接种证查验技术支持,评估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对无证、漏种儿童开展补证、补种工作,收集和报告预防接种证查验资料。
二、查验单位和对象
(一)查验单位。现阶段辖区内所有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均应当开展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初中、高中及以上学校(简称初中以上学校)也纳入预防接种证查验管理。
(二)查验对象。所有新入托、入学、转学及插班学生。
三、查验内容
根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查验对象实际年龄,确定需查验的疫苗种类和接种剂次数。
(一)托幼机构和小学、初中(适用于小于18周岁人群)。
查验内容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含麻疹成分疫苗、乙脑疫苗、 A 群流脑疫苗、甲肝疫苗、 A + C 群流脑疫苗等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情况和预防接种证持证情况。其中含麻疹成分疫苗包括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和麻疹疫苗。(2周岁以上不再补种A群流脑疫苗,4周岁以上不再补种卡介苗,其余疫苗按照补种原则执行),
(二)高中以上学校(年龄18周岁以上学生),查验含麻疹成分疫苗(包括麻疹、麻风、麻腮、麻风腮疫苗)、乙肝疫苗和甲肝疫苗接种情况。此阶段学生含麻疹成分疫苗应完成2剂次,乙肝疫苗应完成3剂次,甲肝减毒活疫苗应该完成1剂次(甲肝灭活疫苗需接种2剂次)。不同年龄入托、 入学及转学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见表1。
四、工作流程
(一)通知查验对象。
1.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在新学年开学前,通过新生入托、入学招生简章或报名须知等形式,通知新生报名时须出具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还需出具接种单位提供的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资料,并附上评估资料的样式。
2.托幼机构、小学、初中新生报名时(2009年及之后出生人群),应携带以下资料:①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接种单位出具的"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单"(以下简称评价单,见附件1)。高中以上学校新生报名时(2008年及之前出生人群),应携带以下资料:①有预防接种证的出具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以下简称审核报告单,见附件2);②无预防接种证的只出具审核报告单。
(二)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
1.接种单位根据儿童年龄、预防接种记录(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或预防接种个案信息记录等)、现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充分利用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开展入托、入学儿童接种完成情况评估工作,并出具"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单"和"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出具评价资料的同时,接种单位要建立"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统计表",留存备查。评估资料应当记录儿童基本信息、接种证编号、查验情况等。对于完成全程免疫、未完成全程免疫、因接种禁忌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均出具一联评价单或报告单,作为补种和再次查验凭证,并由家长交托幼机构或学校查验和备案。初中以上学校学生遗失接种证的,根据其接种记录出具报告单,不再补办接种证。对在审核时,尚未达到某疫苗/剂次的接种年龄(月龄)或漏种疫苗者,接种单位应在审核接种完成情况时进行接种预约和补种。
2.对需要补办预防接种证的儿童,接种单位应当根据预防接种卡或预防接种个案信息记录,为儿童补办预防接种证。同时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补证登记",留存备查。
3.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接种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儿童监护人未按照免疫程序完成接种的疫苗种类、需补种剂次,并预约补种时间。托幼机构、小学、初中(2009年及之后)儿童打印"入托、入学疫苗补种通知和反馈单"(附件5);初中以上学校学生填写"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反馈至托幼机构和学校进行复验。
4.对计划入托、入学的儿童,在完成相应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后,接种单位应当及时将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填写在预防接种证上,并利用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打印评价单,将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价服务即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纳入日常工作。
5.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明显下降,为此在查验免疫规划疫苗的同时,也要加强对非免疫规划疫苗的查验,特别是水痘疫苗、预防手足口的疫苗、肺炎疫苗等的查验工作,尤其是水痘疫苗、手足口疫苗,要严格按照2针免疫程序开展接种,确保有效接种。
(三)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查验。
1.托幼机构、小学、初中在儿童入托、入学时,须收取和查验预防接种证及其复印件、评价单,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高中以上学校在新生入学时,须查验预防接种证及其复印件或审核报告单,评估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对入托、入学时未提供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资料的儿童及学生,托幼机构、学校应当督促儿童监护人尽快提供相关评价资料。
2.托幼机构和学校应以班为单位,根据提供的预防接种证和评价资料,填写《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登记表》(附件3-1、3-2),于每年9月底前,将附件3复印件盖章报至辖区预防接种单位;托幼机构和小学、初中收集并填写《学生信息模板》(附件6,于每年9月30日前,将附件6电子版报至辖区预防接种单位,高中以上学校暂不开展《学生信息模板》填报工作,开展时间另行通知。
3.对于开学后仍需补种疫苗的儿童,托幼机构和学校须组织并督促儿童监护人及时带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并在儿童补种疫苗后复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托幼机构和小学要同时收取"入托、入学疫苗补种通知和反馈单”进行复验;高中以上学校收取有补种信息的审核报告单,并更新附件3记录内容。
4.预防接种证查验资料应纳入托幼机构、学校学生健康档案和学校卫生资料管理。
5.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工作,须在开学或转学、插班后30天内完成。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当在当年11月底之前再次复验预防接种完成情况。
(四)疫苗补种
1.国家免疫规划疫苗:17周岁及以下儿童免费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严格遵循"知情同意、自愿自费"原则接种或补种。
2.疫苗补种工作,9月1日接种单位负责对管理儿童预约完成的疫苗补种;9月1日后仍然有漏种疫苗的,经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后,由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负责补种。
3.接种单位应当按照现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为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提供疫苗补种服务。
4.接种单位为儿童补种疫苗后,应当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完整记录预防接种情况,并在评价单、审核报告单、补种通知单和反馈单中进行记录。疫苗补种完成后的预防接种证、补种通知和反馈单、审核报告单由监护人交托幼机构学校复验登记及存档。
五、资料管理
(一)托幼机构和学校每年9月底前将《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登记表》(附件3-1、3-2)复印并盖章;每年9月20日前托幼机构和小学、初中收集并填写《学生信息模板》电子版(附件6);每年12月5日前将《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报表》(附件4-1、4-2)报至辖区接种门诊。每年将报名程序或招生简章、评价单或审核报告单、查验补种登记表、补种通知和反馈单、查验情况报表、总结等资料归档保存及备查。
(二)接种单位收集并汇总填报附件4,于每年12月5日前报至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于12月15日前逐级报至市、省级疾控中心。
六、工作要求
(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和教育科技局要密切合作,每年部署安排好辖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并联合开展检查指导。
(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按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托幼机构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县教育科技局要加强对辖区幼儿园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县卫生健康体育局和教育科技局每年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辖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的预防接种证查验业务培训。
(五)接种单位应当如实评估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
(六)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当督促未评估预防接种完成情况的入托、入学儿童,在开学30日内完成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和查验。对于无接种禁忌、未完成相应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的儿童,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当在儿童入托、入学时,督促儿童尽快补种疫苗,并及时复验预防接种完成情况。
七、加强健康宣教和多病共防
各托幼机构和学校要根据季节特点和气候变化,针对性地开展以呼吸道和胃肠道传染病防控为主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了解并掌握基本的传染病防控知识和个人防护技能,督促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培养学生健康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通过微信群、 倡议书、线上培训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将预防接种查漏补种政策通知到每个学生、每位家长,通知漏种疫苗学生家长及时带领孩子到辖区接种门诊进行疫苗补种,确保学生"应补尽补,应种尽种";形成家校联防的良好局面,筑牢传染病防控的免疫屏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始终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提高政治站位,也要高度重视其他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校园内任何传染病聚集性疫情都会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危害师生身体健康,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在各托幼机构和学校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培训指导和督导检查,加强疫情监测和风险评估,降低传染病传播风险。
附件:
1.入托、入学及转学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
2.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单;
3. 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初中以上学校用);
4.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登记表;
5.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汇总报表;
6.入托、入学儿童疫苗补种通知和反馈单;
7.学生信息模板。
盂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盂县教育科技局
2023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入托、入学及转学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
疫苗种类 | 需接种的疫苗剂次数 | ||||
托育2岁儿童 | 幼儿园3岁儿童 | 幼儿园4~5岁儿童 | 小学、初中小于18岁儿童、学生 | 18周岁及以上学生 | |
乙肝疫苗 | 3剂 | 3剂 | 3剂 | 3剂 | 3剂 |
卡介苗 | 1剂 | 1剂 | 1剂 | 1剂 | — |
脊灰疫苗 | 3剂 | 3剂 | 4剂 | 4剂 | — |
百白破疫苗 | 4剂 | 4剂 | 4剂 | 4剂 | — |
含麻疹成分疫苗* | 2剂 | 2剂 | 2剂 | 2剂 | 2剂 |
乙脑减毒活疫苗 | 2剂 | 2剂 | 2剂 | 2剂 | — |
A群流脑疫苗 | 2剂 | 2剂 | 2剂 | 2剂 | — |
甲肝减毒活疫苗 | 1剂 | 1剂 | 1剂 | 1剂 | 1剂 |
A+C群流脑疫苗 | — | 1剂 | 1剂 | 2剂 | — |
白破疫苗 | — | — | — | 1剂 | — |
合 计 | 18剂 | 19剂 | 20剂 | 22剂 | 6剂 |
附件2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单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儿童编码:
入学类型:① 入托 ② 入学 儿童监护人姓名: 联系电话:
是否有接种证:① 是 ② 否 如为否,是否补证 ① 是 ② 否
一、评价结果:
经评价该儿童的预防接种记录,请在以下三种情况中选择一项打“√”
① ( )该儿童已经按照免疫程序完成 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
② ( )该儿童因接种禁忌,超出补种年龄范围,漏种 剂疫苗,不需补种疫苗。
③ ( )该儿童未按照免疫程序接种疫苗,漏种 剂疫苗,需补种 剂疫苗。
疫 苗 | 漏种剂次数 | 需补种剂次数 | 补种完成情况 | 备注 |
乙肝疫苗 | ||||
卡介苗 | ||||
脊灰疫苗 | ||||
百白破疫苗 | ||||
白破疫苗 | ||||
麻风疫苗 | ||||
麻腮风疫苗 | ||||
A群流脑疫苗 | ||||
A+C群流脑疫苗 | ||||
乙脑疫苗 | ||||
甲肝疫苗 | 分减毒与灭活 | |||
注:甲肝减毒活疫苗注射1剂次;甲肝灭活疫苗注射2剂次,间隔6个月。
评价人: 评价日期: 评价单位(盖章):
附件3
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住址:
家长姓名:(父亲、母亲) 联系电话 :
经审核预防接种记录,在“①全程接种、②需要补种、③因禁忌不补种”中选择一项打“√”
①( )该学生已经按照免疫程序完成高中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
②( )该学生未按照免疫程序接种疫苗,请幼儿园/学校督促该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并在完成补种后再次查验接种证和本报告。
③( )该学生因接种禁忌漏种疫苗,不需补种。
表:儿童漏种疫苗和剂次登记表
漏种疫苗名称 | 漏种疫苗和剂次 | 补种完成情况 | ||||||
第1剂 | 第2剂 | 第3剂 | 第4剂 | 第1剂 | 第2剂 | 第3剂 | 第4剂 | |
乙肝疫苗 | ||||||||
含麻疹成分疫苗 | ||||||||
甲肝减毒活疫苗 | ||||||||
备注:
1、对于①全程接种、③因禁忌不补种疫苗的儿童,填写二联,一联由家长交学校查验,一联接种单位留存。
2、对于②需要补种的儿童,填写三联。一联交学校查验;另一联作为补种和再次查验凭证,三联接种单位留存。
3、漏种儿童在漏种剂次对应栏打“╳”,补种后填写接种时间(日/月)。
4、因接种禁忌漏种疫苗,不需补种的儿童,在对应的漏种疫苗剂次栏填写“禁忌”。
5、如甲肝疫苗接种的是灭活疫苗,则需要接种2剂次。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审核单位(盖章):
附件4-1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登记表(托幼机构、小学、初中用)
登记单位: 年级: 班级: 登记人: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 儿童 姓名 | 性别 | 出生 日期 | 家长 联系电话 | 是否有接种证 | 是否全 程接种 | 卡介苗 | 乙肝疫苗 | 脊灰疫苗 | 百白破疫苗 | 白破 疫苗 | 含麻疹成分疫苗 | A群流脑疫苗 | A+C流脑疫苗 | 乙脑 疫苗 | 甲肝疫苗 | 是否完成补种 | ||||||||||||
1 | 2 | 3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 1 | 2 | 1 | 2 | 1 | 2 | 1 | 2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查验小计 | |||||||||||||||||||||||||||||
漏种小计 | |||||||||||||||||||||||||||||
补种小计 |
说明: 1、此表由托幼机构或学校根据“儿童接种证”和“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填写并报本地接种单位。
2、对已完成全程接种儿童在“是否全程接种”栏内写“是”;对未完成全程接种者填写“否”,并在需要补种疫苗和剂次栏内打“/”。
3、对漏种儿童在完成相应疫苗和剂次补种后记录接种时间“日/月”,并在完成补种后在“补种是否完成”栏中填写结果。
4、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统计接种证查验、漏种和补种完成情况。
附件4-2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登记表(高中及以上学校用)
登记单位: 年级: 班级: 登记人: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 儿童 姓名 | 性别 | 出生 日期 | 家长 联系电话 | 是否有接种证 | 是否全 程接种 | 乙肝疫苗 | 含麻疹成分疫苗 | 甲肝疫苗 | 是否完成补种 | |||
1 | 2 | 3 | 1 | 2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查验小计 | |||||||||||||
漏种小计 | |||||||||||||
补种小计 |
说明: 1、此表由初中及以上学校根据“预防接种证”和“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填写并报本地接种单位。
2、对已完成全程接种学生在“是否全程接种”栏内写“是”;对未完成全程接种者填写“否”,并在需要补种疫苗和剂次栏内打“/”。
3、对漏种学生在完成相应疫苗和剂次补种后记录接种时间“日/月”,并在完成补种后在“补种是否完成”栏中填写结果。
4、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统计接种证查验、漏种和补种完成情况。
附件5-1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汇总报表(托幼机构和小学用)
(省、市、县、乡级使用,逐级汇总上报)
填报单位: (盖章) 入学类型: 入托( ) 入学(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报告单位 | 托幼机构小学 | 入托入学人数 | 查验 人数 | 持接种证人数 | 补接种证人数 | 全程接种人数 | 完成补种人数 | 乙肝疫苗 | 脊灰疫苗 | 百白破 疫苗 | 白破疫苗 | 含麻疹成分疫苗 | A群 流脑疫苗 | A+C群 流脑疫苗 | 乙脑疫苗 | 甲肝疫苗 | ||||||||||
应查验数 | 实 查验数 | 应补 种 剂次 | 补 种 剂次数 | 应补 种 剂次 | 补 种 剂次数 | 应补 种 剂次 | 补 种 剂次数 | 应补 种 剂次 | 补 种 剂次数 | 应补 种 剂次 | 补 种 剂次数 | 应补 种 剂次 | 补 种 剂次数 | 应补 种 剂次 | 补 种 剂次数 | 应补 种 剂次 | 补 种 剂次数 | 应补 种 剂次 | 补 种 剂次数 | |||||||
合计 |
说明:1、本表按入托、入学儿童的查验情况分别统计。
2、本表为通用表,乡级分托幼机构、学校统计报告,县级分乡镇统计报告,市级分县级统计报告,省级分市级统计报告。
附件5-2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汇总报表(高中及以上学校用)
(省、市、县、乡级使用,逐级汇总上报)
填报单位: (盖章) 入学类型: 初中( ) 高中( ) 大中专院校(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报告单位 | 应查验数 | 查验数 | 入学人数 | 查验 人数 | 全程接种人数 | 完成补种人数 | 乙肝疫苗 | 含麻疹成分疫苗 | 甲肝疫苗 | |||||
应补种人数 | 已补种人数 | 应补种剂次 | 补种剂次 | 应补种剂次 | 补种剂次数 | 应补种剂次 | 补种剂次 | |||||||
合计 |
说明:1、本表按入托、入学儿童的查验情况分别统计。
2、本表为通用表,乡级分托幼机构、学校统计报告,县级分乡镇统计报告,市级分县级统计报告,省级分市级统计报告。
附件6
入托、入学儿童疫苗补种通知和反馈单
(第一联:接种单位留存)
儿童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儿童编码:
入学类型:① 入托 ② 入学 儿童监护人姓名: 联系电话:
需补种疫苗 | 需补种剂次 | 预约补种时间 | 补种时间 | 补种单位 | 接种人员 |
1、该儿童漏种 剂疫 苗,需补种 剂疫苗,已补种 剂疫苗。
2、该儿童是否完成全程补种:是( )、否( )
评价单位(盖章): 评价人: 报告时间:
入托、入学儿童疫苗补种通知和反馈单
(第二联:补种通知,补种后交学校再次查验)
儿童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儿童编码:
入学类型:① 入托 ② 入学 儿童监护人姓名: 联系电话:
需补种疫苗 | 需补种剂次 | 预约补种时间 | 补种时间 | 补种单位 | 接种人员 |
1、该儿童漏种 剂疫苗,需补种 剂疫苗,已补种 剂疫苗。
2、该儿童是否完成全程补种:是( )、否( )
评价单位(盖章): 评价人: 报告时间:
附件7
学生信息模板
盂县 学校(托幼机构)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基本信息登记表 | |||||
儿童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儿童编码(*) | 年级 | 班级(*) |
学生1 | 女 | 2011-08-06 | 140105040120160570 | 1 | |
学生2 | 男 | 2012-02-28 | 140105040120160571 | 2 | |
学生3 | 男 | 2011-02-26 | 140105040120160574 | 3 | |
学生4 | 女 | 2011-12-05 | 140105040120160576 | 4 | |
注:1、各学校、托幼机构按照如上内容收集信息,每年9月底前将上述信息打包发给接种单位。
2、收集信息后按照上述格式录入电脑,不得更改模式,红色星号为必填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