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机关设下列6个内设机构,规格均为股级。
一、综合办公室(党组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和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的出国(境)有关涉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执行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以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县人社部门做好卫生健康人才招聘工作。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控制机制,承担重大决策的事前审计监督的职责。承担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防控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加强党的领导主体责任。拟定机关和所属单位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局党组与县委的党务联系。承办局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承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相关工作。承办局党组的其他日常工作。负责党员管理、监督、教育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群团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组织推进法治建设。承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股
执行国家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组织实施传染病相关公共卫生干预措施。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省、市免疫规划,组织全县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及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落实省、市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防治工作。
承担公共卫生应急工作,负责传染病疫情处置相关工作,规划完善全县监测预警体系,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承担应急体系、能力及队伍建设工作,组织编制预案并开展演练,提出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品种、数量等建议,以及应急状态下物资需求和分配意见。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评估,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负责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组织协调的具体工作。承担市疾控局安排的其他日常工作。
三、医政宣教和中医药管理股
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有关政策规范、 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指导监督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相关科研项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人才培养和柔性引才(名医工程)等人才培育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依法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直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公费医疗管理服务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医服务规范和中医药发展政策,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相关技术标准。落实中西医结合政策。指导中医院和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推进中医药文化继承发展。参与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供应使用的鼓励扶持政策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
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负责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贯彻落实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政策、制度和规划。负责全县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镇建设、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
依法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贯彻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承担地方标准有关工作。
四、基层公卫股
拟订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健康政策、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五、人口妇幼保健股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推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规定落实。贯彻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女卫生、儿童卫生、生殖健康工作,推动生育全程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避孕药具管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承担县直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公费医疗管理服务工作。
六、体育股
组织实施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体育工作的开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体育发展战略,协调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县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竞赛,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青少年体育以及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馆(地)和设施的建设及布局。拟定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归口管理并发展体育市场,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制定体育教育规划,发展体育教育。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各项体育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负责编纂体育文史。负责等级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的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