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盂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0-05-20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执行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

  4.负责组织拟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  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8.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入口数量。

  9.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负责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2.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继续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

  13.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拟定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与国家、省、市人口基础信息库的对接及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有关涉外工作的组织、协调。

  15.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

  16.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组、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为顺利推进2020年我县各项工作,我局将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补齐工作短板,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深化医改,持续推进县乡一体化改革;

  2.巩固健康精准扶贫工作成效;

  3.强化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4.加强卫生健康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盂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0年由本级预算构成,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7、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政府采购表

第三部分 2020年盂县卫生健康和体育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0年度收入预算25030571.7元,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0.51%,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项目资金纳入本年预算。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25030571.7元。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51%,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项目资金纳入本年预算。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4132566元,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4078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9584商品和服务支出355123元;项目支出20898005.7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352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74590.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88215元、资本性支出1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24530571.7元。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49%, 减少原因是中央、省、市项目资金纳入本年预算。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132566元,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医疗保障支出;项目支出20898005.7元,包括公立医院医改资金,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资金,计划生育家庭奖扶资金和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500000元。

  五、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36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00元预算支出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77705元,与2019年预算73500相比,较上年增加0.0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公务用车2辆,价值396800元,2020年度无购置车辆预算。办公用房为占用政府单位资产,无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整体及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2020年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236.96万元,依据阳财社[2019]118号文件,盂财预[2020]第123号预算资金24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2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624.25万元,依据阳财社[2019]120号文件,盂财预[2020]第123号预算资金239.94万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提高群众知晓率。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

  、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盂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预算公开的通知》(盂20209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本部门单位没有相关内容。

  

   附件:盂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