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和体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国民健康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内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负责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组织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三)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执行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拟订并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动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中医药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统筹推进中医药振兴工作。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有关涉外工作的组织、协调。
(十二)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落实全县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体育发展战略,协调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县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竞赛,研究和指导运动队伍的建设、青少年体育以及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场馆(地)和设施的建设及布局,拟定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归口管理并发展体育市场,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和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成果推广。制定体育教育规划,发展体育教育。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各单项体育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负责编纂体育文史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盂县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以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目标,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推动落实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等疾病的综合防治措施,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强化基层服务网络功能,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贫困乡村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综合医改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创新和转变监管方式,构建协同顺畅、信息共享的监管机制,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四是更加注重老年健康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会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执行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综合协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会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盂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1年由本级决算构成。
三、单位基本情况
盂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为盂县人民政府部门,机关行政编制为15名。内设办公室,医改医管和科技教育股,公共卫生监督管理股,妇幼健康和家庭发展股,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股,行政许可股。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盂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盂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计6664.3万元,与2020年度6812.78万元相比,减少148.48万元,减少2.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2021年支出总计6843.42万元,与2020年支出6892.32万元相比,减少48.9万元,减少0.7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关于盂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66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90.31万元,占99.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3万元,占0.4%;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0.06万元,占0.6%。
三、关于盂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84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39万元,占7.00%;项目支出6390.03万元,占93.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关于盂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与2020年6319.67万元相比,增加270.64万元,增加了4.3%;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上级项目资金列年初预算、增加了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财政拨款支出与2020年6402.54万元相比,增加228.29万元,增加3.56%,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收入、增加了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
五、关于盂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30.8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6.9%,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02.54万元相比,增加228.3万元,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上级项目资金列年初预算、增加了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6630.84万元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22万元,占总支出的1.3%;
2.卫生健康支出6293.49万元,占总支出的94.91%;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33万元,占总支出的0.2%。4.住房保障支出20.4万元,占总支出的0.3%。
5.其他支出215.0万元,占总支出的3.24%。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万元,占总支出的0.0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与2021年预算相比,完成年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2021年预算相比,完成年预算的100%;卫生健康支出与2021年预算相比,完成年预算的1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与2021年预算相比,完成年预算的100%;住房保障支出与2021年预算相比,完成年预算的100%:其他支出与2021年预算相比,完成年预算的100%。
六、关于盂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3.44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29.00万元
基本工资157.2万元,津贴补贴52.62万元,奖金11.68万元,绩效工资32.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36.3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4万元,住房公积金2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5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9万元
离休费15.5万元,退休费11.31万元,抚恤费22.09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35.54万元
办公费1.99万元,印刷费0.99万元,水费0.3万元,差旅费0.7万元,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劳务费6.24万元,工会经费2.65万元,福利费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万元。
七、关于盂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决算数为2.08万元,与2021年预算2.8万元相比经费减少0.72万元,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开销的原则。一是严格预算把关,实行源头控制,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二是严格支出把关,规范三公经费的支出核算。
(二)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决算数为2.08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万元;本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购置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2021年底公务用车由原单位车辆过户到盂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的公务用车平台集中统一管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本年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国内公务接待150人次。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72.6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148.7万元,本年收入23.93万元,本年支出172.6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盂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3万元,与2020年28.32万元相比,增加7.21万元,增加25.4%,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公用经费提标。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盂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6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 ,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其他用车0辆,价值0万元;特种用车0辆,价值0万元;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我局对本机关财政预算进行了综合绩效评价。我单位认真履行职责,预算配置基本合理,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完成情况良好,制度比较健全,执行比较有力,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基本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基本实现了财政资金安全性、有效性与规范性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我局注重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查找现行制度的漏洞,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对财务制度进一步完善。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本年预算安排控制较好,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