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二○二〇年十月
第一部分 盂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盂县文化和旅游局是盂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文化和旅游管理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承担着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全县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管理指导县级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负责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安全、宣传教育、合理利用等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国家及省、市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相关保护管理的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博物馆的监督与管理。负责对全县范围内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进行审批。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部门:盂县文化和旅游局
序号 |
所属单位名称 |
1 |
盂县文化和旅游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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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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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盂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盂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3812.79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973.97万元,增加34.31%,主要原因是:本年隐性债务预算增加;支出总计3847.01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1027.04万元,增加36.42 %,主要原因是:本年隐性债务预算支出增加。
二、关于盂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812.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12.53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26万元,占0.01%。
三、关于盂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84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86万元,占6.75%;项目支出3587.15万元,占93.25%。
四、关于盂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与2018年度决算数相比,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06.22万元,增加35.86 %。主要原因是:本年隐性债务预算增加;与2018年度决算数相比,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02.86万元,增加45.7 %。主要原因是:本年隐性债务预算支出增加。
五、关于盂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8%,与2018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1202.86万元,增减45.7%。主要原因是:本年隐性债务预算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47.9万元,占95.13%,与2018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 1517.19万元,增加71.21%。主要原因是:本年隐性债务预算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3万元,占0.85%,与2018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2.82万元,减少0.08%。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减少;卫生健康支出9.51万元,占0.25%,与2018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2.51万元,增加35.86%。主要原因是本年医保基数调整,有所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34.83万元,支出决算为383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与2019年预算相比,完成年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2019年预算相比,完成年预算的100%;卫生健康支出支出与2019年预算相比,完成年预算的100%。
六、关于盂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7.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5.5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04.09万元,津贴补贴29.88万元,奖金8.58万元,绩效工资31.57万元,养老保险缴费27.7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5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87万元,住房公积金14.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6万元,退休费4.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8万元;公用经费12.09万元,包括: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0.2万元,邮电费0.03万元,差旅费0.02万元,维修费0.2万元,劳务费1.2万元,工会经费1.56万元,福利费1.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73万元。
七、关于盂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决算无“三公”经费,与2018年决算对比无变化。具体原因:公车改革,全部交回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2019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接待费。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注重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查找现行制度的漏洞,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结合业务特点对财务制度进一步完善。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内部管理流程,单位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本年预算安排控制较好,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盂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9万元,与2018年12.92万元相比,减少0.83万元,减少6.42%,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支出审批制度,减少了各项费用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 ,账面共有车辆0辆,已于2016年年底公车改革全部交回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