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2-10-19
  

 

第一部分  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2月成立。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拟定我县相关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自主择业、就业,以及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实施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负责盂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盂县光荣院等下属事业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提高政治站位,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从盂县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困稳定措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部门: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序号

所属单位名称

1

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

 

3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2829.59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232.75万元,减少7.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保险减少,退役军人就业补助经费增加及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经费减少

本年度支出总计2829.59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83.2万元,减少2.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保险减少,退役军人就业补助经费增加及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减少

二、关于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829.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9.5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82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65万元,占4.62%;项目支出2698.94万元,占95.3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2829.59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232.75万元,减少7.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保险减少,退役军人就业补助经费增加及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经费减少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2829.59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83.2万元,减少2.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保险减少,退役军人就业补助经费增加及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减少

五、关于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29.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232.75万元,减少7.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保险减少,退役军人就业补助经费增加及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2829.59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抚恤费用、就业补助、安置费用及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2749.39万元,占97.45%,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94.49万元,减少3.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保险减少,退役军人就业补助经费增加及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医疗保障)71.56万元,占2.52%,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3.64万元,增加5.08%,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有所增加

3.其他支出(主要用于其他支出)8.64万元,占0.0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抚恤费用、就业补助、安置费用及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2749.39万元,占97.45%。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2.51万元、就业补助支出64.26万元、抚恤支出1919.80万元、退役安置支出378.11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351.7万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3.01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医疗保障)71.56万元,占2.52%,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8万元、优抚对象医疗支出66.68万元;

3.其他支出(主要用于其他支出)8.65万元,占0.03%。

六、关于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6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支出104.20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103.27万元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基本工资43.06万元、津贴补贴20.88万元、奖金0.25万元、绩效工资14.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5万元、住房公积6.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7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3万元。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退休费0.93万元。

(二)公用经费支出26.44万元,包括:

1.商品和服务支出25.44万元。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办公费11万元、差旅费0.7万元、劳务费5.4万元、工会经费1.07万元、福利费0.8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85万元、印刷费0.99万元

七、关于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无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无公务接待费。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运行经费支出26.4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4.5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其他费用。

 

附件: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