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统计局

盂县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进一步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统计公开透明,更大限度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盂县统计局政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盂县统计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相关政府信息,以及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本部门其他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盂县统计局门户网站上查阅《盂县统计局政务公开目录》,也可以到盂县统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盂县秀水西街005号统计局办公室)查阅。 

下列事项不属于公开范围: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的政府信息;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盂县统计局主要通过盂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为:http://www.sxyx.gov.cn/yxxxgk/yxrmzf/dfbm/)、公开政府信息,同时通过报纸、出版物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上述方式查阅盂县统计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县统计局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县统计局办公室提出申请。县统计局办公室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盂县统计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盂县统计局提出申请。盂县统计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县统计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县统计局依申请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 

(一)提出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向县统计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申请表,也可通过网站下载。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盂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盂县统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处理

盂县统计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盂县统计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盂县统计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盂县统计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盂县统计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办理时限 

盂县统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盂县秀水西街005号县统计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3-8083224

单位邮箱:yxtjj3224@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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