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统计局

盂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关于开展盂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盂政办发〔2023〕107号)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通过学习县政府以及其他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先进经验,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的信息服务功能,增强公开能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1.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为扎实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升全县治理能力。结合我局实际,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二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政策解读、舆情回应、责任追究等标准化工作规范和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对2023年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

  2.主动公开。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除涉及国家机密和第三方利益的事项外,合理界定公开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主动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截至目前,共计公开各类信息13条。其中统计分析8条,统计信息5条。

  3.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登记、受理、补正、征求意见、提出办理意见、作出决定、报批、送达等流程顺序,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4.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严格按照文件解读稿与文件“同起草,同审批,同发布”三同时的要求,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截至目前未发布政策性文件。二是严格按照《盂县人民政府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关于盂县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权统一的原则,明确具体联络人和承办人,实现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协同处置避免出现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截至目前我县未产生舆情情况信息。

    5.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按照阳泉市《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县级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原则上不单独开设政务新媒体的要求,经过自查,我局无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6.监督保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刊登的领导信息、机构职能、政策解读、民生信息进行保密审核、意识形态审核、文字及排版审核,确保发布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不出现低级错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加强统筹谋划,落实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利益诉求相比还存在一些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务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二是公开渠道和载体还需进一步拓宽和规范。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工作思想认识,优化解读方式,提升解读质量,加强关切回应,持续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四是加强工作指导,加大培训力度,深化监督考核和工作评估。五是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通过政务公开的提升来促进政务服务的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盂县统计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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