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促进我局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网站信息发布的总体原则和内容
发布内容遵循的总体原则:能准确、及时地反映各项工作最新动态。
发布内容包括:水利局制定的最新政务公开目录规定须对外公布的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文件信息、日常工作动态信息等。水利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政务公开年报。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信息审核、发布流程
(1)各股室在文件办理过程中确定的公开文件,在文件印刷成文后,应及时交由办公室存档,发布的信息经认真校核和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主要领导审定后才能发布。
(2)信息发布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一名信息员专人负责信息发布管理工作,信息员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将信息上传至盂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3)在制发正式公文时,要对文件属性及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同时作出认定,实行同步审批。
三、信息审核、发布时间
对需要审核的信息,原则上做到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立即上网发布。
四、信息安全要求
1、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层层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2、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3、单位主要领导对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安全性负责。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