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水利局

水利局设下列四个内设机构,规格均为股级。
(一)综合办公室(党组办公室)
负责人:李俊明
联系电话:4355311
负责文电、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信访、宣传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等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拟定机关和所属单位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党组与县委的党务联系,承办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承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相关工作。承办党组的其他日常工作。负责党员管理、监督、教育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群团工作。
编制县级水利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控制机制,承担重大决策的事前审计监督,承担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防控工作。负责对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审计监督。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二)水政水资源股
负责人:史利铭
联系电话:4355310
研究拟订全县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县内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承担实施全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及节约用水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水资源取水许可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县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实施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组织指导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全县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及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对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动态管理。
(三)规划建设股
负责人:韩建龙
联系电话:4355323
拟订全县水利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各类拟建水利项目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建设年度投资计划,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建议。组织实施全县大型水利工程及跨乡(镇)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跨乡(镇)灌溉工程建设与改造。编制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管理工作。指导乡镇供水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监测管理工作。负责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协调全县水土保持科技工作,组织推广水土保持科研成果,指导水土保持服务体系建设。
(四)工程管理股(水旱灾害防御股)
负责人:王永生
联系电话:4355315
指导全县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编制全县水库、水电站大坝、拦河闸(坝)工程改造规划,组织指导县管河流干堤、病险水库、病险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编制全县水库、拦河闸(坝)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指导全县调水工程、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拦河闸(坝)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负责县管调水工程、水库、拦河闸(坝)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工作,督促并检查县级责任单位履行河长制部门工作职责,指导乡级河长制工作。指导全县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及重要河流的开发、治理和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承担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等相关工作。组织水利科学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指导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设施的防汛抗旱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利设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