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审计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1062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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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6-09-22
主  题 词: 是否有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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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盂县审计局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22

各股、室,中心:

因工作需要,经2026年9月2日局“三重一大”会议研究,现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作出调整。具体分工如下:

一、关于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

刘宏峰: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局长,党支部书记。主持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和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主  管:政府投资审计。

分  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室。

联  系: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

郑林燕: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分管领域内意识形态、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安全稳定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主  管:全局财政审计方面的政策解读和法制审理、质量控制、统计移送、全市目标责任考核等方面的工作。

分  管:财政审计股、综合股、计划法制审理股。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  系:政法统战、财政税务、教育民政、应急能源、统计档案等方面事务工作。

韩璐遥: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分管领域内意识形态、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安全稳定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主  管:全局党建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内审整改、审计研究、农业农村、金融审计等方面的政策解读工作。

分  管:农业农村审计股、金融审计股、内审指导和整改督导股。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  系:纪检巡察、工委妇联、农业卫生、工会文旅、金融等方面事务工作。

白  磊: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分管领域内意识形态、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安全稳定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主  管: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培训、信访维稳、政务公开、人事后勤、全县目标任务考核、电子数据审计和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维护等方面工作。

分  管:办公室(党组办公室)、行政事业审计股、电子数据审计股。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  系:组织人社、宣传编办、商务信访、社工信息、供销等方面事务工作。

李  峰:党组成员、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审计股股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分管领域内意识形态、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安全稳定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主  管: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全局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审计、投资审计方面的政策解读工作。

分  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室、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审计股。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  系:县经开区管委会、交通住建、发改审批、资源环境、林业水利等方面事务工作。

李文德: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分管领域内意识形态、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安全稳定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主  管:全局企业、社会保障审计方面的政策解读工作。

分  管:企业审计股、社会保障审计股。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  系:工信(国资国企)、市场退役等方面事务工作。

二、AB角工作制度

为确保我局工作有序运行,搞好局领导之间的协作配合,对局领导分工实行AB角制度。互为AB角的局领导原则上不能同时休假、请假或外出。因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能,则由AB角另一位领导代为统筹全局工作或代行职能。具体代管关系如下:

(一)岗位设置

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局长,党支部书记刘宏峰外出时,党组成员、副局长郑林燕为工作暂时负责人,互为AB角关系。

党组成员、副局长韩璐遥外出时,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白磊为工作暂时负责人,互为AB角关系。

党组成员、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审计股股长李峰外出时,二级主任科员李文德为工作暂时负责人,互为AB角关系。

(二)履职内容

1.代行处理上、下级来文、发文等公文事宜;

2.代行处理日常分管及专项分管工作;

3.代行出席或召集各类会议,接待上级检查指导或接待工作;

4.代行处理其他临时公务及突发事件;

5.代行处理工作的过程中,应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做好工作衔接,重大事项应报局长决定。

6.局领导要本着分工不分家的原则,提高站位,搞好协调和配合,确保机关工作正常、有序、高效运转。

三、其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盂审党组〔2026〕10号文件同时废止。     

 

 

 

 

中共盂县审计局党组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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