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司法局

盂县司法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发布日期:2024-12-17

盂县司法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内设部门:综合办公室、政工股、法制工作股(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股、普法依法治理股、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审批管理股)

办公地址:盂县宾馆前楼4层盂县司法局

机关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协调行政赔偿及行政裁决案件的相关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对县人民政府有关涉法事务进行研究论证。承办县人民政府法律事务,为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县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本系统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行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警务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指导本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口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以履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为统领,统筹司法行政、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运转,充分发挥全系统在全面依法治县中的职能作用,强化对法治盂县建设的研究谋划,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

联系电话:0353-8084536


机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