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0日,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盂县某餐饮店进行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其冰柜内存放的莜面棒、灌肠、面筋不能提供供货方资质和进货票据且无任何标签标识,构成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的行政处罚:1.没收无标签的莜面棒、灌肠、面筋;2.没收违法所得86元;3.处以51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