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共20大类19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9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1.盂县步行街丽子蔬菜肉食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2.盂县凯凯生鲜部销售的干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3.盂县凯凯生鲜部销售的尖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4.山西阳泉盂县石店煤业有限公司职工食堂使用的生花生米,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进行核查处置,督促企业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附件: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2.食品抽检合格-20230905.xls
3.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0905.xls
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5日
附件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1.噻虫胺
噻虫胺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烟碱类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虫、叶蝉、蓟马、飞虱等半翅目、鞘翅目、双翅目和某些鳞翅目类害虫的杀虫剂,具有高效、广谱、用量少、毒性低、药效持效期长、对作物无药害、使用安全、与常规农药无交互抗性等优点,有卓越的内吸和渗透作用,是替代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又一品种。
姜和辣椒中噻虫胺不合格的原因主要为:(1)种植者未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相关规定,施药后为达到快速上市追求利益最大化,提前将产品收获上市,或是在蔬菜采收期间使用农药,导致农药残留超标。(2)农药质量低劣,农药行业制药水平参差不齐,农民使用的农药品质不纯,导致蔬菜出现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2.酸价(以脂肪计)(KOH)
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等异味,严重超标时会产生醛酮类化合物,食用后可能导致人体肠胃不适。
造成生花生米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