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整方案
一、主要职责调整
(一)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的“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职责,划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二)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大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调整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二、内设机构调整
(一)不再保留行政审批管理股。
(二)食品监管股,不再承担组织实施食品(不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职责。
三、人员编制
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秀水镇市场监督管理站调整3名行政编制划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编制调整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秀水镇市场监督管理站行政编制7名。
四、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职责分工
相关划转事项的审批职能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划转事项涉及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能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提供划转事项相关的行业政策、规范性文件等情况,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时提供相关的审批信息。双方建立审管衔接机制,签署合作备忘录,确保审管职能无缝衔接。
调整后,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