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先行处置物品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5

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先行处置物品公告

盂市监先处告〔20241

本局于2022年519日作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盂市监强制〔2022〕57号),扣押了存放在盂县三瑾源货运服务部6件(6/件)假冒注册商标的涉案物品酒(42度巴拿马20)。该商品标注生产厂家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承运方为盂县三瑾源货运服务部。后我局多次通过电话均联系不到货主。为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局拟对以下扣押物品(见下表)先行处置,处置方式为:销毁。

酒(42度巴拿马20

42%Vol 475ml

36盒

20210225531006

因上述物品权利人不明确,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局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45日。请物品权利人在公告期间内向本局提出意见或申请。公告期满后仍没有权利人同意或者申请的,本局将依照上述处置方式予以处置。

人:           联系电话:0353-8182525

联系地址:盂县秀水西街  

  

     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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