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至12月消费投诉举报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08

一、概况: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6154件,其中消费者投诉3431件,消费者举报1707件,消费者咨询1016件。

二、投诉情况分析:

2023年1月至12月,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431件,其中商品类投诉3054件,占投诉总量的89%;服务类投诉377件,占投诉总量的11%。

(一)商品类投诉

2023年1月至12月,商品类投诉3054件,其中热点集中的前三类投诉依次为:食品类1669件;化妆品类179件;药品类146件。详见下表(前十类):


商品投诉统计

统计时段:2023年 1月至12月     统计范围:商品   业务类型:投诉

序号

类别

数量(件)

1

食品

1669

2

化妆品

179

3

药品

146

4

家居用品

73

5

儿童用品

63

6

服装鞋帽

56

7

家用电器

35

8

五金交电

33

9

卫生用品

30

10

计算机产品

22


    主要反映问题:食品变质、过期、不卫生;购买的化妆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消费者服用药品无效怀疑购买到假劣药品、药品广告夸大宣传等问题;婴幼儿食品涉嫌假冒品牌,儿童玩具、纸尿裤、文化用品等是“三无”产品;购买的服装、鞋帽存在质量问题,商家拒绝退货;家居用品存在开裂变形、外观受损、尺寸偏差、环保超标等质量问题以及个别商家存在虚假宣传、材质标注不明确等问题。

(二)服务类投诉

2023年1月至12月,服务类投诉377件,其中热点集中的前三类投诉依次为餐饮和住宿服务类85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29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18件。详见下表(前十类):

服务类投诉统计

统计时段:2023年 1月至12月     统计范围:服务  业务类型:投诉

序号

类别

数量(件)

1

餐饮和住宿服务

85

2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29

3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18

4

专业技术服务

15

5

制作保养修理服务

13

6

卫生保健社会福利

12

7

教育培训服务

10

8

电信服务

6

9

互联网服务

5

10

物业服务

4


主要反映问题:餐饮住宿方面存在餐饮场所环境差、食材不洁不新鲜、食品中掺杂异物、办理的预付卡余额难退、优惠活动与商家宣传承诺不符;美容美发、餐饮店、健身房、游泳馆等储值卡在消费中限制使用条件,商家关门倒闭,商家不予退还卡内余额;部分医美机构证照不齐全,未取得医美许可或超范围经营、因各种原因导致商家中途歇业或者转让,找不到商家,消费者预付卡内金额无法正常消费或者退款、部分美容机构通过虚假广告、编造用户评价等夸大医美效果、欺骗误导消费者;手机通信业务变更、取消等问题。

三、举报情况分析

2023年1月至12月,12315平台受理举报1707件,违法行为集中在广告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商标违法行为等。详见下表(前十类):

举报类统计

统计时段:2023年 1月至12月         业务类型:举报

序号

类别

数量(件)

1

广告违法行为

625

2

不正当竞争行为

359

3

商标违法行为

151

4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134

5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49

6

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32

7

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价

25

8

价格违法行为

12

9

标准化违法行为

10

10

合同违法行为

4


    四、主要问题及建议

2023年1月至12月,12315平台受理投诉、举报主要以食品类、餐饮和住宿服务类和广告违法行为等为主。

今年,随着我县促消费、稳增长等相关措施的实施,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数量及所占比重呈明显上升趋势。为保障我县食品安全,建议各职能股室、基层所加强食品安全的日常工作监管,有效预防和遏制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同时,各职能股室、基层所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备注:1、以上数据采集自12315投诉举报平台。

      2、上述公示数据不得用作广告宣传。

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30日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