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政府办全面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及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为抓手,深化公开内容,提升解读质量,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任务,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全面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的信息服务功能,强化监督保障,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主动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截至2025年12月31日,县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信息3288条。其中公开县政府文件47条,公开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文件36条。二是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严格按照文件解读稿与文件“同起草、同审批、同发布”三同时的要求,各文件起草单位通过深入解读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采取文字解读、PPT图文解读等形式,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截至目前全县政府网站发布政策性文件13条,解读率100%,同时拓宽新媒体发布渠道,持续在政务新媒体“盂县发布”设置“政策解读”栏目链接,与县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信息保持同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办严格按照受理、函询、检索、答复,邮寄等流程顺序,高效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共接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4件,所有申请件均已按照规定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5年,县政府办公室紧紧围绕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强化落实,持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要求,对政府召开重大会议的新闻稿严格进行保密审查,规范确定公开属性,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全覆盖。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对公开信息进行层层审批把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规范性。对审核发布责任到人,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四)高度重视舆情回应严格落实回应责任。按照“谁主管谁回应、谁处置谁回应”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处置主体责任,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新兴媒体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县政府网站开设县长信箱,积极与网民互动交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认真受理群众反映事项,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及时将调查查处情况回复给反映人,截至目前共接收82件,系统回复82件,回复率100%,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积极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进程。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加大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不断完善各项功能,通过科学设置栏目结构,细化完善网站功能,真正把我县政府网站打造成为及时、有效、准确的信息公开、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的政务平台。编发政府公报4期,共赠阅纸质公报100余份。同时,县政府办公室每月对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进行监督审查自查,并向市政府办书面报告自查排查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完成全年4次通报和12次自查排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政务新媒体建设日趋规范,目前3个政务新媒体公众号运行状况良好。
(六)监督保障情况。本年度县政府办公室建立起草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数据服务中心三级审核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刊登的领导信息、机构职能、政策解读、民生信息进行层层保密审核、意识形态审核、文字及排版审核,确保发布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不出现低级错误,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众号总体运行良好。各乡镇、各单位均能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细化公开内容,持续发力做好信息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7 | 1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 | 1 | 1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1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3 | 1 | 1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办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了新的进展,但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艰巨任务,在此项工作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具体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还有待增强;二是公开的途径方式有待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在贴近群众需求、方便群众查阅等方面需进一步改进。
2026年,我办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抓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让政务公开的理念和各项法律专业知识深入人心;二是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精准度,加强政策多样化解读。解读材料除对政策本义进行通俗化、生动化解读外,还将重点对政策的背景、意义、作用、关键词、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进行解读,创新使用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等解读方式,对政策公布后社会公众的反响和疑问,有针对性地开展延伸解读、补充解读,实现政策解读多元化,让群众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群众关心的政令政策以及落实情况等方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做出政务公开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