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4〕167号)要求,盂县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人力资源许可证的8家人力资源机构开展年核工作。经审查7家人力资源机构年度报告认定为正常,1家年度报告认定为异常。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30天(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盂县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反映。
联系方式:职业能力建设股 李喜珠 13383533130
附件:2023年盂县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结果公示情况表
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