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盂县人社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定全县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统筹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政府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县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12、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执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保障农民工权益等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部门: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序号 |
所属单位名称 |
1 |
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 |
盂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心 |
3 |
盂县机关养老保险中心 |
4 |
盂县失业保险中心 |
5 |
盂县农村养老保险中心 |
6 |
盂县工伤保险中心 |
7 |
盂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8 |
盂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队 |
9 |
盂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注: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注: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盂县人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盂县人社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23837.1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458.69万元,增加1.96%,支出总计26532.9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2671.14万元,增加11.19%,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增加。
二、关于盂县人社局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837.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37.1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盂县人社局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5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37万元,占4.2%;项目支出25419.53万元,占95.8%。
四、关于盂县人社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3837.1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458.69万元,增加1.96%,财政拨款支出26532.9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2671.14万元,增加11.19%,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增加。
五、关于盂县人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53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2671.14万元,增加11.19%,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53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1万元,占0.0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48.58万元,占99.68%,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遗属补助支出,离退休人员经费、财政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补助支出、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支出、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和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等;卫生健康支出30.43万元,占0.1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住房保障支出41.08万元,占0.1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532.9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完成年预算的161.39%,大于预算的具体原因:项目经费支出中本级补助追加支出和上级补助支出增加10092.91万元。
六、关于盂县人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为1113.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40.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2.7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29.83万元,占比65.55%,包括基本工资352.8万元,津贴补贴83.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1.6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9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3万元,住房公积金41.08万元,绩效工资116.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77万元,占比6.54%,包括办公费20.66万元、印刷费3.39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7万元、培训费1.49万元、维护费2.98万元、手续费1.32万元、水费1万元,工会经费7.87万元,福利费13.8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0.77万元,占比27.91%,包括退休费13.89万元,抚恤金45.36万元,生活补助251.46万元,奖励金0.06万元。
七、关于盂县人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0万元,与2021年预算0.08万元相比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无公务接待费支出。与2020年三公经费3万元相比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万元。
(二)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购置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盂县人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77万元,与2020年39.31万元相比,增加33.46万元,增加85.1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比例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盂县人社局政府采购支出10.99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支出10.99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0.99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纳入政府采购平台管理。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我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的要求,我局对局机关及所属的事业单位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严格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来计划整体支出,加强了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责任制,在后续的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局按规定及时审核和拨付资金,强化预算执行分析,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预算配置基本合理,履职效果明显,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