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责
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承办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承担的农业执法职责,集中行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以盂县农业农村局名义执法,负责农业领域执法案件的办理。依法统一行使农业综合执法权,包括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盂县农业农村局履行的种子、化肥、农药、农机、植物新品种保护、植物检疫、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医兽药、生猪屠宰、动物卫生、农产品质量、渔业渔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领域的执法职责。承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我队贯彻落实信息共享机制,在执法办案中发现事前事中监管中可解决、可避免的问题时,应向行业管理部门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建议;行业管理部门重在事前、事中管理,在开展日常检查和监测过程中,发现监管对象存在违法问题或有关违法线索需要追究违法责任的,应及时将有关问题或线索移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调查处理,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反馈。
二、2025年执法检查计划
为顺利开展2025年农业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破坏农资市场秩序、违反动物防疫规定、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违法行为,堵源头、端窝点,强化追溯查处、强化大案查办、强化执法监督,我队按照阳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的通知,结合本地区实际,特制定了2025年农业执法检查计划,会与阳泉市农业执法队、县市场局、县公安局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具体计划如下:
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度涉企执法检查计划表
序号 | 检查企业 | 检查内容 | 执法检查法律依据 | 检查时间 |
01 | 辖区内私屠乱宰易发地 | 私屠乱宰违法行为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1月-2月、10-12月 |
02 | 辖区内种植、养殖企业 | 相关证照、生产记录、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投入品使用情况、冒用农产品标识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1月-12月 |
03 | 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企业 | 种子:证照、种子备案、经营档案、品种审定情况等内容 肥料:登记情况和购销台账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 1月-5月 |
04 | 辖区内农机领域组织或个人 | 联合收割机的证书、牌照和使用等情况 |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3月-4月、9月 |
05 | 辖区内养殖企业 | 养殖资质、档案、动物检疫、免疫、防疫设施设备、投入品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3月-6月、9月- 11月 |
06 | 辖区内兽药、饲料经营企业 | 经营资质、进销货台账、处方签管理、处方药品摆放等内容 | 《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5月 |
07 | 辖区内河流流域 | 禁渔期巡查、电鱼、毒鱼、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5月-7月 |
08 | 辖区内重点农药生产、经营企业 | 农药:农药经营许可证、禁用农药和农药购销台账等内容 | 《农药管理条例》 | 6月 |
09 | 辖区内卫生用农药经营企业 | 卫生用农药:是否分柜摆放、有无农药登记证号等内容 | 《农药管理条例》 | 7月--8月 |
10 | 辖区内水产养殖企业 | 持证情况、投入品、养殖档案、养殖品种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7月-8月 |
11 | 辖区内重点肥料生产企业 | 肥料:登记情况和购销台账等内容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 9 月 |
12 | 辖区内屠宰企业 | 进出场记录、屠宰资质、检疫记录、无害化处理、屠宰环节等内容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12月 |
13 | 辖区内动物诊疗机构 | 证照、医师资格、兽药购销记录、用药记录、动物诊疗处方笺、危险废弃物转运清单等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3月、7月、10 月 |
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