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农业农村局

盂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10-18

 

第一部分   盂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农业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农业发展战略及政策、法规的贯彻意见和新农村建设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农业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生产计划。参与拟订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参与指导农村改革工作。

3、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4、管理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工作。

5、参与本县农业科技、技术推广,实施科教兴农,推广农业科技成果;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测疫情,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建议,负责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负责农民职业教育和农民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承担农业专业人才队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农民技术培训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有关工作。

6、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制订主管产业产品的技术标准,引进优良品种及种子市场的管理、销售工作;负责农业各产业的产品,无公害产品质量认证和绿色食品质量认证上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主管产业产品和化肥、农药等有关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县内生产和进口种子、农药、兽药、饲料、肥料、农膜等产品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7、拟订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的发展;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

8、承担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系、协调和督促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负责全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政策研究和信息宣传工作。

9、承担县农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系、协调和督促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负责全县农村扶贫工作政策研究和信息宣传工作。

10、负责行业管理,指导县、乡(镇)农业部门的业务性工作;管理农业委员会机关及农业委员会所属单位的干部职工和劳动工资及精神文明建设。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部门:盂县农业农村局

序号

所属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

1

盂县农业农村局

20

2

盂县农村经济事务指导中心

8

3

盂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20

4

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14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盂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8167.83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减少4696.04万元,减少26.5%,主要原因是:2021年省、市、县专项资金收入比2020减少

本年度支出总计14440.0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支出增加2826.17万元,增长24.72%,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167.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49.88万元,占98.56%;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其他收入117.96万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44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1.75万元,占5.48%;项目支出13648.26万元,占94.52%;无经营支出。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049.88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4809.4万元,减少比例59.74%,主要原因是:2021年省、市、县专项资金收入比2020减少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440.01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2826.17万元,增加24.72%,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14086.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5%,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2855.55万元,增加20.27%,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项目支出13294.59万元,占94.38%;人员经费支出722.35万元,占5.1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9.4万元,占0.4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40.01万元与2021年预算14497.54万元相比,完成预算的99.6%,主要是由于部分项目支出需下一年度支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2021年预算相比,完成年预算的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与2021年预算相比,完成预算的100%,农林水支出与2021年预算相比,完成预算的99.53%。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7.2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97.01万元,津贴补贴78.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14万元,绩效工资133.25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75.73万元,住房公积金41.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08万元,其中:离休费30.56万元,退休费23.74万元奖励金0.78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69.4万元,其中:办公费19.99万元印刷0.3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0.3万元,取暖费3万元,差旅费1.57万元,福利费10.47万元,工会经费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6万元,其它交通费用12.21万元,劳务费8万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本单位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020年决算相比减少4.3万元

(二)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因公出国境支出和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购置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本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国内公务接待0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盂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4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21.32万元,增加30.72%,主要原因是:2021年办公费增加和公务员车补列入其他交通费增加了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盂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

无政府货物支出,无采购工程支出,无采购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12月31日 ,剩余机要通信用1辆,价值16.3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

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

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

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其他费用。

附件:盂县农业农村局(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