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能源局

关于印发《2026年度电力安全生产行政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07


各电力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科学有效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全方位推动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6年度电力安全生产行政检查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国全省、全市能源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把狠抓落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化全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紧紧围绕和服务于政策规定的有效实施、能源革命的有序推进、能源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规范行业监管,严格责任落实,持续深化能源监管工作的系统化和规范化

二、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履行能源监管责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通过加大行政检查力度,保障国家、省能源政策规划的有效执行,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企业依法建设、生产、运行能力的持续提升,为推动全能源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山西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明确的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

四、检查内容

按照有关文件明确的职能划分,依据我局行政职权、权责清单以及实际承担的业务职责,开展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检查工作。

主要内容包括:

(一)重大能源法规、规划、政策落实执行情况;

(二)电力、新能源、煤层气开发建设项目落实和执行相关建设、开发规定情况;

(三)电力(含自备电厂)、新能源企业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建立和执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情况;新能源企业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落实情况,包括明确光伏防火责任区、责任人,防火队伍建设、防火应急演练、联防联控协议签订、除草作业等情况开展检查;

(四)用户“获得电力”服务情况;

(五)根据工作职能、监管事项、交办安排等需要开展的其它检查。

五、检查依据及方式

(一)检查依据

按照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电力组依职权开展检查,依据权责清单所列事项通过聘请专家等方式,对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从业人员培训、应急演练、防火防汛、消防安全、劳动用工等事项进行全覆盖监管。

同时,要加强对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的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要求,指定专人将检查情况及时录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

(二)检查方式

执法计划分为现场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1.现场检查。在开展现场检查前,可根据行业类型划分,确定检查对象及事项,对同一检查对象应做到“一次检查,应查尽查”。现场检查时行政执法人员应不少于2名,并根据检查对象及数量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技术人员。

2.日常检查。应针对检查对象、事项的实际情况,按照“突出关键节点、重点环节、重要时段”的要求开展全覆盖检查。

3.专项检查。按照任务要求时间开展,也可结合日常检查内容做到两者兼顾。

未列入执法计划的检查事项由相关组室依职权组织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行政检查前,检查方案经局分管相关业务工作的负责人批准。

(二)规范涉企执法程序。按照《全省能源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标准和程序,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进行法制审核。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凡不属于能源局职能范围的,要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三)规范涉企工作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山西省能源领域重点工作督导检查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按规定减少检查陪同人员,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特此通知



附件:盂县能源局2026年电力安全生产行政检查计划




盂县能源局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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