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盂县能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规范性文件,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涉及能源发展的重大规划、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等,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以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协商。
二、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组织拟订全县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等产业的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安全监管。
三、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负责对能源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四、负责能源预测预警,调度监测全县能源发展状况,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经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商后,报县人民政府,按程序组织实施。
五、牵头组织全县节能降耗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承担能源行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六、从行业管理上承担全县洗(选)煤厂、配煤及型煤加工企业相关安全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等方面加强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七、负责电力运行管理,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供电营业区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变更申请。负责全县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属地安全监管。
八、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
九、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十、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试点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十一、组织推进能源对外合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十二、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盂县能源局为行政机关单位,下设2个事业单位:盂县煤炭林业管理中心、盂县地方煤矿工程质量监督站。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设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职工89人。
序号 |
所属单位名称 |
1 |
盂县能源局 |
2 |
盂县煤炭林业管理中心 |
3 |
盂县地方煤矿工程质量监督站 |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盂县能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盂县能源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10107.89万元,支出总计13933.4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14349.31万元相比,减少415.91万元,减少2.90%,主要原因是: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收入减少、下属单位经费减少。
二、关于盂县能源局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107.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75.19万元,占96.71%。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32.7万元,占3.29%。
三、关于盂县能源局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9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6.06万元,占5.64%;项目支出13147.34万元,占94.3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盂县能源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775.19万元,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301.72万元相比,减少9526.53万元,减少49.36%,主要原因是: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收入减少、下属单位经费减少。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577.99万元,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030.97万元相比,减少452.98万元,减少3.23%,主要原因是: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五、关于盂县能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55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3933.4万元的92.44%,与2020年度14030.97万元相比,减少1479.37万元,减少10.54%。主要原因是: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3577.99万元,占100%,与2020年度14030.97相比,减少452.98万元,减少3.23%。主要原因是: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91.73万元,调整预算数943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25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专项资金。
六、关于盂县能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51.6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11880.12万元,人员经费支出671.4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35.78万元,津贴补贴25.68万元,奖金1.05万元,绩效工资38.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8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44万元,住房公积金16.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1.78万元;公用经费11880.12万元,包括:办公费11.54万元,印刷费1.41万元,手续费0.1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0.48万元,维修维护费66.22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32万元,工会经费3.2万元,福利费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8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99万元,对企业补助11773.56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主要原因是: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七、关于盂县能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万元,占 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原因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今年组团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指标。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20年共接待0团次,0人次。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根据《2021年全市组织工作要点》和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通知及财政局202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预算配置基本合理,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完成情况良好,制度比较健全,执行比较有力,履职效果明显,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基本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基本实现了财政资金安全性、有效性与规范性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相关评价及评价表格
盂县能源局为2019年2月新成立单位,职能划转,盂县发改局划转盂县油气管线安全督查经费2万元,依据阳政安【2016】5号,该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依法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盂县环境保护局职能划转大气重污染应急资金3万元。开展绩效跟踪。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建立自主灵活的激励分配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深入开展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三)我局注重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查找现行制度的漏洞,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结合单位业务特点对财务制度进一步完善。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本年预算安排控制较好,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盂县能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为预算数的10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其他费用。
附件:盂县能源局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