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盂县民政局概况
根据《中共盂县县委、盂县人民政府,盂发[2019]3号(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盂办字[2019]8号关于印发《盂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和盂办字[2020]10号关于调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等20个部门“三定”规定的通知,盂县民政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财务核算适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县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名,事业编制24名,现有在职行政人员11名,事业人员2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行政退休22名,事业退休25名。
一、盂县民政局主要职责
1、(一)组织实施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民政事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承担全县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为社会组织)的执法监督。
(三)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组织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 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负责地名标志和门牌的设置与管理工作。
(六) 承担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 承担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的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承担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全县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承担各类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跨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2、盂县民政局内设机构,规格均为股级。
(一)办公室和规划财务股(党组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承担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新闻宣传、发布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等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拟定机关和所属单位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党组与县委的党务联系。承办党组会议,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承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相关工作。承办党组的其他日常工作。负责党员管理监督、教育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群团工作。
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民政系统财务管理有关政策,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费、局机关行政经费及局属事业单位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控制机制,承担重大决策的事前审计监督。承担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防控工作。负责对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审计监督。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
(二)社会组织党建和管理股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社会组织的贯彻落实。具体指导和协调全县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县性社会组织的执法监督。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及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对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动态管理。负责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网络平台统一受理、办理、办结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对需要由本部门其他股室配合完成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对需要由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相关规定履行本部门的联审职责。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超时问责制度,定期向本部门领导报告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情况。
(三)社会事务和社会救助股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组织实施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法律法规、政策办法。指导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承担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办法和救助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社会救助的法制化建设并组织监督实施。承办中央及省市财政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资金分配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四)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县农村村务公开办公室)
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的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农村村务公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地名工作,承办全县地名命名、更名、登记、注销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县地名标准化处理,推进并监督标准化地名使用。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协调处理边界争议和纠纷。
(五)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的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部门:盂县民政局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盂县民政局 |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示明细表附后
第三部分 盂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盂县民政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年末结转和结余958453.81元,2020年收入合计105827122.78元,与2019年128750557.03元相比减少了22923434.25元,比2019年减少了17.8%。主要原因是: 机构改革后,项目减少,资金也减少。
2020年支出合计106248221.99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255830.04元;卫生健康支出148791.95元;其他支出1843600元),与2019年131174687.53元相比减少了24926465.54元,比2019年减少了1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项目减少,资金也减少。
二、关于盂县民政局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5827122.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633874.23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70000元),占99.82%;其他收入(含利息收入)193248.55元,占0.18%;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
三、关于盂县民政局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6248221.99元,其中:基本支出3690212.13元,占比3.47 %;项目支出102558009.86元,占96.53 %。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714409.86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680元。(用于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的购置17680元;五保供养证及协议书印刷费6000元)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348428.5元(用于界桩管护费1800元;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支出346628.5元)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656198.96元(用于社区建设、行政村合并工作经费)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345727.4元(用于低保对象意外伤害保险648864.4元;低保工作、千年古县申报等支出596863元;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助100000元)
社会福利支出1682900元(用于孤儿生活救助1000000元;养老机构责任保险34900元;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经费648000元)
残疾人事业支出2929375元(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最低生活保障5678190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02105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6571400元)
临时救助支出7350000元(临时救助7000000元;流浪乞讨救助350000元)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7838500元[(城市特困供养120000元,农村特困供养(五保户)27718500元]
其他农村生活救济救助支出217700元(用于访贫问寒慰问145100元、精简老职工救济费支出72600元)。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48791.95元;
行政单位医疗148791.95元(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229类:其他支出1843600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四、关于盂县民政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55592.76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05633874.2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063874.2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70000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28591157.21元相比减少了22957282.98元,减少了17.8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5957811.99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965420.04元;卫生健康支出148791.95元;其他支出1843600元),与2019年度131115093.91元相比减少了25157181.92元,减少19.19%,主要原因是:虽然有些项目补助标准在提高(比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金等),但机构改革后项目减少,资金也减少。
五、关于盂县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104114211.99元(基本支出3690212.13元,项目支出100423999.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28531093.91元相比,减少了24416881.92元,减少19%,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后,项目减少,资金也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105957811.99元,主要用于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965420.04元,占98.12%,与2019年决算数128531093.91元相比减少了24565673.87元,减少19.11%;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48791.95元,占0.14%,与2019年决算数9157302.42元相比减少了9008510.47元,减少98.38%;其他支出1843600元,占1.74%。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后,项目减少,资金也减少。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965420.04元(其中:基本支出3541420.18元;项目支出100423999.86元)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2738992.9元,比2019年3012576.86元减少了273583.96元,减少9.08%(基本支出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取暖费等,减少的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680元。(用于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的购置17680元;五保供养证及协议书印刷费6000元),比2019年39939元(婚姻登记证购置)减少了16259元,减少了40.71%,原因为2020年未购买社团登记证书以及结婚登记证的购置、五保供养证及协议书印刷数量减少。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348428.5元,(用于界桩管护费1800元;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支出346628.5元)比2019年66800元(用于界桩管护费1800元;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费65000元)增加了281628.5元,增加的原因为项目增加,2020年增加了地名普查档案的整理;界桩管护费与上年度持平。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656198.96元(用于社区建设、行政村合并工作经费),比2019年决算数250000元增加了1406198.96元,增加562%,增加的原因为政府对社区养老服务建设比较重视,投入力度大。另一个原因就是项目增加(行政村合并)。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055317.4元,比2019年决算数755000.1元增加了300317.3元,增加了39.78%,主要原因为项目增加,增加了千年古县的申报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802427.28元,比2019年决算数815479.81元减少了13052.53元,减少1.6%,原因为退休人员减少。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9888.28元(用于本局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2019年决算数389908.81元减少了70020.53元,减少17.96%,原因机构改革后人员减少。]
社会福利支出1682900元(用于孤儿生活救助1000000元;养老机构责任保险34900元;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经费648000元),比2019年决算数3345455元(用于全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500000元;养老机构责任保险35455元;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市级补助资金300000元;农村日间照料中心运行补助经费2510000元)减少了1662555元,减少了49.7%,减少的主要原因:⑴项目减少。⑵是由于受疫情的影响,农村日间照料中心运行费减少。
残疾人两项补贴2929375元(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残疾人护理补贴),比2019年2676725元增加了252650元,增加了9.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人数增加。
最低生活保障56781900元,拨入财政社保基金专户管理(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02105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6571400元)
临时救助支出7350000元,拨入财政社保基金专户管理(临时救助7000000元;流浪乞讨救助350000元)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7838500元,拨入财政社保基金专户管理[用于(城市特困供养120000元,农村特困供养(五保户)27718500元]
其他农村生活救济救助支出217700元(用于访贫问寒慰问145100元、精简老职工救济费支出72600元),比2019年2360300元减少了2142600元,减少90.78%,减少的原因为项目减少。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000元,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拨入财政局基金专户(用于农村低保支出)比2019年决算数93333400元减少了92793400元,减少了99.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未做细化,2020年分别细化到了城镇低保、农村低保、临时救助、城镇特困供养、农村特困供养、孤儿生活救助项目)。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48791.95元(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2019年决算数9157302.42元减少了9008510.47元,减少了98.38%,减少的主要原因为: 2020年项目减少,减少了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费等项目。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5827122.78元,支出决算数为106248221.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其中;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108338.83元,支出决算为104255830.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上年度有结转结余(财政应返还额度);210类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48783.95元,支出决算为148791.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9类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1570000元,支出决算数为1843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上年度有结转结余(财政应返还额度)。
六、关于盂县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为3690212.13元,比2019年决算3976755.35元减少了286543.22元,减少了7.2%;其中:①工资福利支出3003781.23元(基本工资1218021.96元;津贴补贴506984元;奖金9523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519.04元;绩效工资4675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9888.2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8791.95元;住房公积金181764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5000元),比2019年3321158.85(基本工资1361154元;津贴补贴435927元;奖金11198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962.52元;绩效工资65196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9908.81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3245.52元;住房公积金201743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70元)减少了317377.62元,减少了9.56%,减少的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减少;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4299元(其中退休费183805元;抚恤金191062元;生活补助106712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720元),比2019年决算数440811元(其中离休费50084元;退休费182000元;抚恤金87707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1020元)增加了53488元,增加了12.13%;③商品和服务支出192131.9元(办公费20384.2元;水费3000元;邮电费1300元;差旅费1485元;劳务费34500元;工会经费11368元;福利费2300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6699.7元;其他交通费80195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0元)比2019年决算数214785.5元(办公费53210元;印刷费18600元;邮电费1000元;差旅费5559元;劳务费31200元;工会经费19566.5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8000元;其他交通费67650元)减少了22653.6元,减少了10.5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厉行节俭、压缩开支。
七、关于盂县民政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说明
2019年年末结转结余276000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70000元,支出1843600元,年末结转2400元。主要用于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乡镇中心敬老院设备购置和维修改造以及孤儿福彩圆梦助学金等。
八、关于盂县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16699.7元,与2019年预算拨款18000元,减少了1300.3元,减少了7.2%。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20年度“三公”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16699.7元,比2019年决算数18000元(含汽油费、维护费及保险费)相比,减少了1300.3元,减少的原因为厉行节俭,压缩开支。2020年12月份我局公务用车交由县行政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三)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四)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关于盂县民政局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盂县民政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无数据。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在盂县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根据《县直各部门(单位)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本机关财政预算进行了综合绩效评价。我单位认真履行职责,预算配置基本合理,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完成情况良好,制度比较健全,执行比较有力,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基本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基本实现了财政资金安全性、有效性与规范性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城乡低保绩效自评:2020年城乡低保标准再次提高,城镇低保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587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418元。全年发放城镇低保金1960.345万元,保障对象 2385户4964 人;发放农村低保金4480.5268万元,保障对象6999户1109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272人)。城乡低保作为民生工程,我们严格强化动态管理,规范审批程序,杜绝错保漏保的现象发生;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将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资金监管不力、“脱保”“漏保”等问题作为治理重点,认真排查,立行立改,累计退出城镇低保339户674人,退出农村低保366户537人,累计新增城镇低保20户31人,农村低保460户757人。有效的落实了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动态化管理。
2、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绩效自评:进一步精准认定救助对象,严格审核审批公示程序,确保应助尽助。2020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护理标准再次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农村分散对象每人每年6700元,集中供养对象每人每年9100元,城市特困供养每人每年9200元;护理费标准分为两类各三档。全县现有城乡特困人员2444户 2481人,其中农村分散供养2148户2185人,集中供养290户290人,城市特困供养6户6人。全年使用供养经费2377.3739万元, 真正为特困供养人员吃、穿、住、医、葬做到了全保障、全覆盖。
3、临时救助绩效自评: 2020年共救助3208人次,432.0561万元。一是开展了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健康扶贫救助,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90%”的救助原则,累计救助1356人次121.5681万元。二是实施分类救助,落实分级审批、主动发现等工作机制,救助1852户(人)310.488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5人次14.965万元。
4、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绩效自评: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排查认定,2020年共有孤儿3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人,按照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计发放56.0803万元,很好地保障了孤儿的基本生活;做好福彩圆梦助学工程,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6名大学生发放助学金2.5万元,有效地解决了孤儿上大学愁学费的大难题,让他们能够静下心来完成学业,这些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5、流浪其他人员救助绩效自评:2020年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234人次,其中护送返乡15人次,机构托养2人,共计支出34.512795万元 。为流浪乞讨救助人员解决了燃眉之急。强化机构内部管理,开展街面巡查,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并提供寻亲服务,社会效益明显提高。
6、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残疾人护理两项补贴绩效自评:2020年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截止12月底我县共有困难残疾人1569人,重度残疾人1984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50元标准,全年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34100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城镇每人每月125元、农村每人每月75元的标准,全年累计发放1995275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共计发放2929375元,极大地保障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提高了他们生活的幸福指数。
7、农村日间照料中心运行补助经费绩效自评:2020年拨付全县162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补贴费用64.8万元。由于受到新冠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影响,全县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20年全年采取封闭管理,暂停运营。为保证固定资产不流失,根据日常管理运行测算,需为各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拨付必要的管理费用0.4万元。经费统一拨付到各乡镇,由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发放。经费的发放确实保障了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运转,为日后正常运营奠定了基础。
8、低保对象意外伤害保险绩效自评:2020年我局为全县低保对象投保64.3054万元,保障范围涵盖疾病身故、意外伤害、意外医疗、住院津贴四项,共承担风险保额为410988000元。截止12月底,共发生理赔案件389笔,赔付金额1471192.11元,赔付率228.78%。(其中身故/伤残283笔,理赔金额1415000元;医疗费用18笔,理赔金额11412.11元;住院津贴88笔,理赔金额44780元),低保对象意外伤害理赔保险效果明显。
9、40%精减老职工救济费绩效自评: 2020年享受老职工救济费的共有11人,发放老职工救济费72600元,这部分人员为62年精减压缩人员,我们严格按时按标及时发放到他们手中,很好地保障了他们的正常生活,受到了服务对象一致好评。
10、购买结婚证书工本费绩效自评:依法依规开展婚姻登记,实现了婚姻管理网络化、标准化、规范化。2020年购买婚姻登记证书支出17680元,我们做到了婚姻登记及时办理,及时发证,保证了结婚登记的正常工作运转,真正做到了让服务对象高兴而来满意而去,社会效益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城乡低保对象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有效改善了城乡特困人员生活水平;孤儿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将符合条件人员全部纳入救助范围,无“漏保”现象发生,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即退,较好地保障了城乡低保、残疾人、孤儿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改善了他们的生活状况。各项补助都能够按时按标准确及时发放到各类服务对象手中。享受救助的困难群众对救助工作的满意率达到了98%以上,各项事业稳步推进。为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总计192131.9元,比2019年214785.5元减少了22653.6元,减少了10.5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厉行节俭、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此项无数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我局共有车辆 1 辆,价值267800元,为民政部配备的救灾专用车,2020年12月份划拨县行政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