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林业局

盂县林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相关工作的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原则,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县政府政务公开要求,在去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以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为抓手,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任务,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全面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的信息服务功能,增强公开能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1.扎实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一是为扎实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治理能力。结合我局实际,根据机构设置和工作需要,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郝志强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朱永红、王成红担任,成员由局属各股室、诸龙山林场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一切事务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二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政策解读、舆情回应、责任追究等标准化工作规范和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2.主动公开。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除涉及国家机密和第三方利益的事项外,合理界定公开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主动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我局共计公开各类信息35条。

3.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格按照登记、受理、补正、征求意见、提出办理意见、作出决定、报批、送达等流程顺序,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2024年我局接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0件,办结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0件。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4.林业信息管理。一是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严格按照文件解读稿与文件"同起草,同审批,同发布"三同时的要求,采取文字解读、PPT 图文解读等形式,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二是为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让县区单位企业和城乡居民享受更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体验,打通政务公开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三是严格按照《县林业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关于林业局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坚持责权统一的原则,明确具体联络人和承办人,登记造册,实现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协同处置避免出现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2024我局未产生舆情情况信息。

5.监督保障。建立办公室审核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刊登的领导信息、机构职能、政策解读、民生信息进行层层保密审核、意识形态审核、文字及排版审核,确保发布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不出现低级错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落实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利益诉求相比还存在一些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务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二是公开渠道和载体还需进一步拓宽和规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准确,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2025年,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六、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