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部门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森林经营、利用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天然林保护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县直国有林管理机构及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国家湿地保护标准,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全县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按照国家荒漠化防治标准拟订配套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拯救保护、经营利用。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在国家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国家标准指导下,负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八、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及相关林业产业政策,拟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产业结构调整,对全县林业和草原生产企业实行行业指导。按分工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九、指导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森林公安派出所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按照国家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编制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控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全县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防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县直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部门,以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管理验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全县生态安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部门:盂县林业局
序号 |
所属单位名称 |
1 |
盂县林业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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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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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盂县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盂县林业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2818.43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减少443.12万元,减少13.59%,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支出总计3600.71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64.54万元,减少1.7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关于盂县林业局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818.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9.25万元,占94%;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69.19万元,占6%。
三、关于盂县林业局支出决算情况2021年度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60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45万元,占16.62%;项目支出3002.26万元,占83.3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盂县林业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49.25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503.55万元,减少15.97%。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
五、关于盂县林业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69.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46%,与2020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191.43万元,减少6.0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969.0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万元,占0.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1万元,占2.47%;卫生健康支出26.56万元,占0.89%;节能环保支出272.61万元,占9.18%;农林水支出:2479.53万元,占83.51%;住房保障支出34.11万元,占1.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4.46万元,占2.5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36.5万元,支出决算为296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96.64万元,支出决算为73.4万元,完成年预算的75.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指标调减;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6.96万元,支出决算为26.56万元,完成年预算的98.5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187.52万元,支出决算为272.61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45.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2492.78万元,支出决算为2479.53万元,完成年预算的99.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3.95万元,支出决算为3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增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4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奖励性绩效。
六、关于盂县林业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8.39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增加42.39万元,增加7.62%。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48.37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增加32.76万元,减少6.35%,包括:基本工资231.44万元,津贴补贴41.63万元,奖金0.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万元,绩效工资113.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31万元,退休费10.55万元,住房公积金58.93万元,抚恤金支出5.69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0024万元。公用经费50.02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增加9.64万元,增加23.87%,包括:办公费11.87万元,水费1.08万元,差旅费2.44万元,维护费2万元,电费3万元,工会经费6.79万元,福利费11.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万元,邮电费用0.0217万元。
七、关于盂县林业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为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支出审批制度,减少了各项费用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1.01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今年组团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4%,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支出审批制度,减少了各项费用的开支。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1年共接待0团次,0人次。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单位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预算配置基本合理,预算安排控制较好,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制度比较健全,执行比较有力,履职效果明显,基本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
本年度坚持厉行节约,统筹兼顾的原则,在预算安排资金的范围内,确保了本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支出行为,提高了支出效益,基本实现了财政资金安全性、有效性与规范性的目的,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相关评价及评价表格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盂县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02万元,年初预算数52.4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为预算数的95.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支出审批制度,减少了各项费用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其他费用。